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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狗比娘待遇好,这还是人吗?

一篇题为《女子将母亲搬到车上住张贴告示称谁养送辆车》的文章,披露了西安市某78岁的退休教师王奶奶因为去年患了脑梗,生活难以自理,她闺女(常女士)就经常把老人放在轮椅上推到楼道,让她在楼道里过夜,后来居然买了辆越野车将老人搬到车里住,还在车上贴了张A4纸,称谁愿赡养老人就将这车送给谁。伏在轮椅上的王奶奶瘦骨嶙峋,脸上有块伤疤结了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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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网上有一个特殊的群体,你只要就某一事件批评某地方政府不作为、乱作为,他们就会质问你“为什么不移民国外”?因此在看到笔者所写“要是在那些法制健全的国家,常女士或构成虐待老人罪名而需要坐牢”之后,也请那些逻辑混乱的网民不要指责我崇洋媚外。

我是感到不解,在崇尚敬老爱亲的当今中国,经济总量已经世界第二,物质已经相当丰富,可类似悲惨的老人却比比皆是,尤其是农村老人,很多晚景相当凄凉。可奇怪的是,社会对她女儿的不孝之举却似乎无能为力,这究竟是无法可依,还是我们的基层政府未能“有法必依”?看到社区工作人员所言“但是也不能确定她是虐待老人,有时候还见过她给老人喂吃的”,结合那些立法者还在矫情为“子女应常回家看看”立法时,我坚信是因为后者。

我要告诉这名社区工作人员的是,就凭你掌握的“有时候还见过她给老人喂吃的”,就完全可以断定常女士虐待老人。道理很简单,这句话分明又在说“很多时候她该给老人喂吃的,却没有给老人喂吃的”。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之前老人也曾光着脚被独自放置在小区,到了吃饭的时间没人来看护。

这位拿着不菲退休金的老人,在亲生女儿家却遭受这样的虐待,这就不是物质上的问题,根源应该是道德和法律层面的问题了。

当得知媒体披露常女士家养着的12只猫,2只狗,2只鹦鹉“却毛色干净,看得出来是被精心照顾着”时,此前那些具有“人不如狗”思维的算是小巫见大巫了。

几年前,在《“昆明拦狗”违法,警方不能视而不见》一文中,也曾详细表达了鄙视某些失去理智的所谓“爱狗人士”的理由,现简要表述如下:一是“爱狗人士”同样吃猪肉、牛肉,吃鸡、吃鱼,他们声称保护小动物,纯粹是扯淡;二是“流浪狗”都是由所谓的“爱狗人士”一手造就,没有“爱狗人士”养狗然后遗弃狗,就没有流浪狗,多数“爱狗人士”其实是实实在在的“伪君子”;三是没有众多的“爱狗人士”,就没有那么多的狗,“爱狗”是让狗受虐待的最主要原因;四是一些“养狗人士”不尊重人类甚至不孝敬父母却异常尊重狗类,有“人不如狗”的思维;五是多数养狗人实为“伪爱者”,他们不愿意办理“养狗执照”,不愿意给宠物狗定期打防疫针,不愿意收拾宠物狗在公共场所的排泄物,甚至不愿意采取措施防备宠物狗对路人的威胁,极不道德。六是“爱狗人”无视法律,违法拦截私人财物,甚至高速拦车,无法无天。

在《人不如狗?鄙视西安建豪华宠物墓》一文中曾指出,建豪华宠物墓是羞辱穷人、羞辱人类。一些网友评论那些极端的“爱狗人士”,就是“把狗当儿子养,把儿子当爹养,把爹当狗养的人”。

但从这个案例来看,如果常女士能将亲娘“当狗养”,那还至少算是有进步。难怪邻居刘先生唏嘘不已:“家里的这些宠物都照顾的这么周到,老人却睡到楼道里,真不知道该怎么说。

文章介绍“老人没病的时候,同楼层的住户只是抱怨常女士养的宠物弄脏楼道,老人生病后,各种杂物也被搬到了楼道”就十分明显地告诉大家,常女士也是一名极端的小动物保护者。她的行为显然暴露出自身自私、孤僻,缺乏基本传统道德观念,缺乏基本现代社会公德的一面。常女士一手制造了“猫狗比娘待遇好”这种变态的局面,大家一定会问,这还是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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