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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涉贪官员死后 违法所得仍被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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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多地法院已审理多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后违法所得没收申请案。

中国山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任润厚再次进入公众视野。

6月21日,江苏省扬州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任润厚涉嫌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违法所得没收申请一案。

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申请,申请没收任润厚的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1,209万余元人民币(1元人民币约合0.1463美元)。

而此时,任润厚已因病死亡近三年。

被告人死亡并不意味着案件完全终止,这是2013年1月1日中国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中新增的特别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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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严查各级党员干部腐败问题(图源:AFP)

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刑诉法第280条规定: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

目前,中国大陆多地法院已审理多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后违法所得没收申请案。

据媒体报道,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新干冲区原党委书记郑朝阳涉嫌受贿一案,郑朝阳在接受洋浦法院审理的过程中,于2013年11月4日因病死亡。在该案侦查阶段,郑朝阳的家属主动退缴其违法所得3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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