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来客网

中共司法新规:禁强迫任何人自证有罪

声明:本文转载自 「米乐博客」,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北京时间6月27日,中国最高法等五部门联合发布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自证有罪。

据中国官方新华社6月27日消息,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从侦查、起诉、辩护、审判等方面明确非法证据的认定标准和排除程序,防范冤假错案产生。

规定明确提出,办案机关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文章配图

新闻发布会现场(图源:最高法院网)

规定提出,采用暴力、威胁以及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以及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均应当予以排除。

另外,《规定》明确在侦查阶段,严格规范讯问地点,完善讯问录音录像制度,完善讯问笔录制作要求,严格规范看守所提讯登记和收押体检制度,并明确了侦查阶段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

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阶段,强调讯问时的权利告知,人民检察院依申请或者依职权排除非法证据,明确对非法证据以及案件的处理。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