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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病妻祈祷后 军官性侵印尼看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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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桃园唐姓军官,五年前雇用印尼女看护照顾罹患肾脏病的妻子,两度性侵女看护,甚至某天晚上唐男为妻子祈祷后,见妻子无力动弹,又想再次性侵女看护,看护断然拒绝,唐男还恐吓她:“老板娘会告你,因为你跟我这样!”女看护怀孕回国、离境,隔海告洋状,军官被判刑三年十月。

据报导,女看护指称,第一次性侵发生在2012年,唐男到医院探望病妻后,借口开车搭载女看护外出购买消夜为由,将车子开到附近停车场,强吻车内的女看护,女看护虽挣扎喊不要,但他强行把她裤子扯下来,性侵她得逞。

2013年1月,军官的妻子办理出院,返家休养,某晚唐男到妻子房间为她祈祷时,见妻子无力动弹,又想再次性侵睡在同房间内的女看护,女看护明示拒绝,但军官恫吓称“老板娘会告你,因为你跟我这样・・・”,再次性侵女看护得逞。

据报导,女看护表示,唐妻过世火化当天,她又被唐男性侵第三次,后来发现怀孕,回印尼后跨海拨打台湾1955专线,申诉遭唐男性侵怀孕一事,全案才曝光。

唐男则否认性侵,指和女看护是男女朋友关系,曾答应女看护,只要确认腹里孩子是他的,就会负担扶养费。

报导指出,唐男甚至狡辩,车上空间狭窄,副驾驶座座椅没有往后倒放,怎么能进行性行为,不认性侵。

但法官不采信唐男说法,认为两人若是情侣,女看护没有必要逃离唐家,对唐男的两次性侵犯行分别量处三年二月徒刑,判决合并应执行三年十月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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