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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正式立法扩大情报部门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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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星期二通过国家情报法草案,授予中国的情报部门范围广泛的在中国国内外进行情报搜集的权力。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的主席令说,这部中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已由中国的人大委员会通过,自明天起施行。

中国的人大上个月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该草案,向社会公众就该法案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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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实施范围扩大至境外,赋予当局监控和调查外国人的权力。有评论称,此类做法早已存在,中国当局此时以立法形式公布,

中国的人大星期二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草案)》,并向社会公众就该法案征求意见。

法案称,只要“经过批准,经出示相应证件”,情报部门便可以进行审讯和搜查,即“可以向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了解、询问有关情况,查阅或者调取有关的档案、资料、物品”。该法案没有说明要经过什么人的批准。在西方国家,这类行为往往必须经过独立司法程序的批准。

该法将衔接已经出台的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等。授权官方在调查国内外个人和团体时,可监控嫌疑人、突袭住所,并扣留车辆和设备;允许情报当局进入“管制区”、使用“技术侦察手段”;令海关及边境进行检查,或采“隔离”以及“行政拘留”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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