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6月28日,内地与香港签署《CEPA投资协议》和《CEPA经济技术合作协议》。两个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其中《CEPA投资协议》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市场准入方面,内地将单独对香港采用“负面清单”开放方式。
CEPA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的英文简称。2003年6月,内地与香港签署CEPA。
截至2017年,除CEPA主体文件以外,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区政府还签署了10份补充协议、6份附件和2份有关服务贸易的协议(未包括28日签署的两份文件)。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签订的《CEPA投资协议》是CEPA一个全新的子协议,其中在市场准入方面,内地将单独对香港采用“负面清单”开放方式,这是内地首次以“负面清单”方式对外签署的投资协议。

习近平与夫人彭丽媛赴香港(图源:Reuters)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目前,中国的“负面清单”制度都是在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的,还没有完全在全国推广开来。
内地单独为香港采用“负面清单”开放方式,由过去的审批制转变为备案制,可以大大提高两地之间经贸合作的效率。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内地在市场准入方面第一次对香港采用独立的“负面清单”制度是在服务贸易领域。
2015年12月,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与时任香港财政司司长的曾俊华在香港签署了《内地与香港CEPA服务贸易协议》,该协议于2016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次的“负面清单”制度主要针对非服务贸易领域。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