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资管行业“营改增”新规将实施,标志着总规模超过100万亿的资管行业,面临增值税征缴从无至有的压力,将对资管机构、产品设计、通道业务、套利模式和纳税申报等,产生深远影响,相关问题值得投资者关注。
一、每日观点资管行业“营改增”新政实施在即。
2017年7月1日起,资管行业增值税新规即将实施,这意味着从7月1日后,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需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按规定缴纳增值税,这是继16年5月金融行业营改增全面实施以来,对资管行业冲击较大和影响深远的财税新规改革。
金融业“营改增”先行,资管业新规出台一波三折。
从16年5月1日起金融业营改增方案开始全面试点,36号文虽对资管产品的增值税纳税行为进行规定,但由于纳税主体不明晰,因此资管产品并没有缴税。随后16年12月21日,财政部、国税局发布《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对资管行业增值税缴纳范围等予以补充通知;17年1月11日,发布《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2号),做出进一步税收补充规定。我们将资管行业税收规定的主要要素总结如下:1、由谁纳税?
根据140号文、2号文,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应为,应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2、税率多少?
根据36号文,金融服务(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金融商品转让)等,增值税率为6%;3、是否追缴?
取消回溯,给于6个月过度期。资管产品在17年7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相应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4、哪些属应税行为?
(1)管理产品而固定收取的管理费、托管费、服务费等,按“直接收费金融服务”缴纳增值税;(2)利息收入,即运用资管产品资金发放贷款取得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的利息收入、融资性售后转租、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和利息性质的收入,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3)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即用资管产品进行投资,转让外汇、有价证券、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转让(包括基金、信托、理财等各资管产品)所有权的活动,以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至下一期,但年末仍有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会计年度。
5、哪些资管行业/产品可免征增值税?
(1)非保本产品不缴纳增值税,保本产品缴纳增值税。
根据140号文,“保本”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这种行为按“贷款服务”纳税,而如果合同中未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则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取得的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收入,不缴纳增值税。
(2)纳税人购入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管产品持有至到期,不属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36号文)中的“金融商品转让”,不缴纳增值税;但如果纳税人买卖和申购、赎回基金的价差收入则需按“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
(3)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开放式)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同时,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价差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也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6、资管行业冲击几何?
资管增值税开征倒计时仅剩2天,营改增将对不同资管机构、产品和业务模式产生重大和深远影响,主要包括:(1)资管行业整体税收负担将抬升,实际收益率面临下滑。
在过去的营业税制下,资管产品纳税主体通常不清晰,大多处于税收征管真空地带,没有缴过营业税。但增值税开征后,资管产品整体税收成本抬升,按机构自营收益率5%计算,则增值税成本在28Bp左右,投资综合回报率有一定下降。
(2)增值税新政给予公募基金重大优惠,公募基金避税优势进一步凸显。
公募基金(无论封闭式还是开放式)从证券市场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价差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利息和其他收入,本身就享受25%的所得税免税优势。在“营改增”新规下,公募基金买卖股票和债券的价差收入还免收增值税,而非公募资管机构则没有这一优惠,公募基金避税优势进一步凸显,预计未来规模比重将进一步扩大,而非公募资管税负上升,行业规模恐面临收缩风险。
(3)通道类资管产品受冲击猛烈。
通道类资管产品一般原始权益人是银行,底层资产是信贷资产,通道工具往往是信托、券商资管和基金子公司,管理人仅收取微薄的通道费用(一般千分之1-2,甚至万分之五)。但在增值税新规下,一般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通道机构作为纳税主体需要代银行缴纳增值税,而无法获得抵扣,按底层资产的贷款利息6.5%来计算,利息收入需缴纳6%增值税,则资管机构需缴纳3.68‰的增值税,但实际上,很多券商、基金子公司的通道费才不到2‰,完全覆盖不了税收成本,受冲击尤为猛烈。
截止17年1季度,基金子公司专户规模余额达9.9万亿,券商定向资管计划规模高达16万亿,假设底层资产全是信贷非标,按6.5%的贷款利息计算,则新增的税收负担接近1000亿,对行业的冲击还是非常剧烈,也将对流动性有一定负面冲击。
(4)多层嵌套的资管产品面临更大税负压力。
银监会334监管禁止理财多层嵌套,资管“营改增”也将导致多层嵌套产品面临更大的税收负担,在现行政策下,资金每增加一层嵌套(流转一次)就需要缴纳一次增值税,导致实际税负进一步攀升。假设某资管产品预期收益率7%,如果包含两层嵌套,则实际增值税税负攀升至12.36%;如果是3层嵌套,则实际税率高达19.1%,多层嵌套的资管产品将遭受更为沉重的税负压力。
7、债市影响几何?
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同业存单等,具有票息免税优势的券种将更加受到青睐,信用债利差或将进一步走扩。假设按照当前10Y国债、地方债、国开债,以及6M同存利率分别3.55%、4.12%、4.18%和4.4%利率计算,则持有期利息的增值税免税优势将带来20-25bp相对优势(相对于信用债票息需缴6%的税),而信用债相对吸引力则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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