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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枪派欢呼 加州禁枪苛法被联邦法官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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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订7月1日生效的强迫拥枪民众放弃超过十枚子弹弹匣的加州枪枝管制新法,遭联邦法官下达初步禁制令(preliminaryinjun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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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导,由加州副州长纽森(GavinNewsom)发起的63号提案,去年11月公投刚好获得63%选票支持通过。其中一项规定禁止加州民众手边留存装有超过十枚子弹的弹匣。民众须将弹匣自行销毁、卖给有执照枪商、卖给外州民众,或交给警方,最后期限为7月1日。之后如被逮到,可能收到每个弹匣罚100元以下罚单。或触犯轻罪,面临100元以下罚款与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加州早在2000年即立法禁售超过十枚子弹弹匣,但民众已经买下的弹匣仍可持有。然而近年来一连串大屠杀血案,包括圣伯纳汀诺(SanBernardino)穆斯林夫妇射杀14人血案,枪手都使用超过十枚子弹弹匣,因此禁绝之声再起,盼不再给人方便杀更多人利器。

不过圣地牙哥县海军老兵勒维特(PatrickLovette)认为,这些弹匣是他合法买下,凭什么强迫他白白放弃?加州步枪手枪协会(California Rifle andPistolAssociation)也表示,这项规定违反宪法第二修正案,他们都提出诉讼。诉状驳斥收走高容量弹匣可防止屠杀的说法,认为有如禁止高档引擎以防止汽车高速犯罪。就连警方也不认同新法,民众更观望,很少人主动交出弹匣给警方。

联邦法官班尼提兹(Roger T.Benitez)在初步禁制令下达书写说,如果不下达此令,加州将有数十万,甚至百万守法民众必须被迫做选择:知法犯法还是放弃合法买来的财物?「这是一个不应要他们做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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