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国禁令的对象是两类:一类是其政府和美国作对,主要是伊朗;另一类是其国内状态不稳定。这两种情况下,都不能确保其来美公民的安全性。这是显而易见的,也是奥巴马政府所认定的。只不过川普的措施比奥巴马的措施更严厉罢了。
而沙特有一个巩固的政府,且这个政府的作为也是合法的。
合法性是沙特和伊朗的根本区别,伊朗伊斯兰革命一爆发,就绑架美国人质,这就导致了两国成为敌对关系;再综合伊朗政府的其它行为,在美国政府认定其受到了足够的惩罚并改恶从善之前,自然有理由对其持续制裁。
沙特确实是当今伊斯兰问题的罪魁祸首,其恶行主要是传播伊斯兰极端主义。虽然伊斯兰极端主义与伊斯兰恐怖主义只有0.1步之遥,但它在主要西方国家一向是合法的。这也就让美国丧失了打击沙特的理由。
要打击沙特,必须首先规定伊斯兰极端主义为非法,美国不能一边自己纵容伊斯兰极端主义,一边打击它的传播者沙特。
要规定伊斯兰极端主义为非法,这在当今的美国政治氛围下,仍然是做不到的。因为所谓“伊斯兰极端主义”与“虔诚的伊斯兰”最多也只有0.1步之遥,如果予以禁止,左派甚至部分右派都会以“妨碍宗教信仰自由”出来反对。
要规定,也得等最高法院继续有人去世或辞职,川普提名更多的右派进入最高法院以后。否则的话,连七国禁令都搞得一波三折的情况下,进行这种规定只能是折戟沉沙。
也就是说,不是川普不想打击沙特,而是美国的政治氛围不准许打击沙特。川普只是美国的总统,而不是美国的独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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