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莹颖案已于7月3日10时开庭并完成首次聆讯,全程仅有10分钟,犯罪嫌疑人一言未发。章莹颖的去向仍是谜。
章莹颖案中,最让人痛心之处恰恰在于,尽管地方警方已经接到报案,甚至掌握犯罪嫌疑车辆的特征,但侦察能力更强的联邦执法人员由于程序原因不能立刻接手该案,错失了解救受害者的最佳时期。
《中国青年报》7月5日发表评论文章《章莹颖遇害案拷问美国法治之困》,文章指出,社会经常出现违法者享受法治红利,守法者反受其害的悲剧。昔日辛普森案如此,今日章莹颖案也有这种可能。

章莹颖案于7月3日举行首次聆讯(图源:VCG)
一方面,美国复杂的案件审理制度,让凶嫌伏法尚存在诸多变数。从章莹颖案的发展态势而言,尚处于从逮捕到预审的阶段。
美国的刑事程序一般包括逮捕、初审、预审听证、审前动议、挑选陪审团以及控诉、辩护、量刑等十几个环节,一个刑事程序走完可能前后达数年时间,如果判处死刑,更是会有长达数年甚至十数年的排队等待。其中的各个环节,都可能存在罪犯逃脱法网的不确定因素。
另一方面,尽管当前凶嫌已经落入法网,但受害者并没有找到。由于对犯罪嫌疑人“沉默权”的保护,以及禁止自证其罪的原则,警方很难有办法让凶嫌开口,而缺乏直接证据,很有可能让公诉方在疑罪从无的法庭攻防中处于不利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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