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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个共享单车团体标准发布

7月5日,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发布共享自行车三项团体标准,包括三方面内容:《共享自行车第一部分:自行车》、《共享自行车第二部分:电助力自行车》和《共享自行车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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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在共享单车快速发展中出现了管理不规范、车辆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针对该情况,今年,上海市局指导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开展共享单车调研工作,确立了由行业协会组织制定和实施关于共享单车的系列团体标准,并以市场主体自律和良性竞争为主要途径推动共享单车规范发展的思路。

据了解,三项团体标准的初稿在春节后的2月6日完成,并发往起草小组成员单位。随后,上海协会分别在上海、天津召开了多次座谈会,征求对三项团体标准初稿的意见。在对初稿进行了多次修改后,3月下旬形成了三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在3月下旬公示的《征求意见稿》中提到了车辆维修和报废时限要求,内容涉及民众关心的平台建设、运营要求、设施设备维护要求、计费方式、押金管理、投诉举报使用人诚信体系管理和使用者伤害赔偿等。

据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介绍,起草小组按照专家组的审定结论,对最终的三项团体标准又进行了以下修改:

1、共享自行车的定义改为“设计用于单人日常交通代步,采用互联网租赁方法,能实现公众共用的城市自行车。” 增加了“采用互联网租赁方法”。突出了共享自行车的互联网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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