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发布了一份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大数据报告。报告显示,2015年和2016年这两年间,仅有7.93%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原告诉讼请求全部获得支持,超过80%的原告部分诉讼请求获得支持。

报告显示,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全国知识产权侵权案件量呈上升趋势,2016年较之2015年同比上升41.34%。其中,著作权侵权案件量、商标权侵权案件量和专利权侵权案件量占比分别为50.20%、34.17%和15.63%,以广东、北京和浙江三地审结的案件量最多。
报告显示,此类案件中,原被告均以法人为主,法人占全部原告的87.32%,占全部被告的74.76%。另外,在被告人方面,有超八成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单位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身份为私营企业主、个体劳动者的占比也达到80.75%。
在案件特征方面,报告显示这两年间,全国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为105天。其中,假冒他人专利、侵害发明专利权和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9类案件审理周期超过平均审理周期。
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被告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占比达到23.35%,且结案方式以撤诉为主,占比50.88%。
此外在知识产权侵权涉外案件中, 涉及国家多达28个。其中,美国、法国和德国涉案量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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