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医用气体的笑气,为何会造成如此可怕的后果?
原来,笑气的危害虽然比不上其他毒品,但长期或大剂量滥用,还是会影响维生素B12的合成,造成贫血,导致末梢神经及脊髓病变,出现手脚麻木等症状,还可能造成精神异常,如嗜睡、抑郁或精神错乱等。许多长期吸食笑气的老司机还会自行补充维生素B12以避免出现上述症状。

作为一种短效的吸入性全身麻醉剂,吸入笑气约15到30秒即可产生欣快感,并可持续2到3分钟。
在世界上大部分地区,吸食笑气并不违法。它价格低廉,并能为吸食者带来短暂的快感,因此常见于音乐会、夜店和节庆场景。
根据英国的一家独立机构国际毒品调查(Global Drug Survey)提供的信息,这种新型毒品在英国极为流行,超过一半的英国受访者说他们尝试过,38%的人说他们过去一年中曾吸食过。2016年对全球50多个国家的调查显示,毒品的流行度排名里,笑气的滥用排在第7位。
在美国,情况同样不容乐观,包括笑气在内的吸入剂每年造成100至200人死亡,主要是由于吸食后的昏迷、窒息、癫痫发作和意外伤害。
吸入剂的滥用会导致成瘾,上瘾者会出现高度迷茫或类似醉酒状态,语言模糊、动作失去协调,注意力不集中,易怒或沮丧。
即使对健康的、以前从未吸食过吸入剂的年轻人而言,吸入剂的危险同样存在。一种被称为“吸气性猝死”的综合症,可能会导致一些吸入者在数分钟内就心脏骤停。
在台湾,笑气被列为“吸入性滥用物质”。虽然台湾方面尚未将它列为毒品或管制药品管理,但施用者将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被处以拘留或罚款。台湾的卫生福利部则将笑气列为入“医用气体”药品管理,未经核准擅自制造或输入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笑气在中国:新兴的毒品替代品“打气球”并非是仅流行于留学生圈的一种消遣,它早已进入中国,诱惑着众多寻求刺激、追求新鲜的年轻人。
浙江绍兴人老赵在翻看正在上初中的儿子朋友圈时,无意中发现一张含有大量银色子弹状物品,并配以“太爽了”、“沉迷”等文字。后来才知道,这些“银色子弹”正是装有笑气的气瓶。
来到中国,笑气更多被叫做“奶油气弹”,它曾风靡于一些酒吧和夜店。
南京玄武警方在对1912街区的巡逻走访中发现,街区内许多娱乐场所提供“吹气球”项目,就是用奶油气泡枪将笑气弹抽出后充入气球内,出售给客人吸食,吸食后会产生短暂的兴奋感。
由于食品工业中笑气的使用是合法的,譬如用于制造生奶油和酿酒,很容易网购。在电商尤其发达的今天,网络平台上也有大量卖家以“奶油气弹”之名售卖笑气,发货地集中在广州、上海、成都、北京等地。
在某网络销售平台上,上海一家专卖奶茶咖啡器具的五钻店铺就公开售卖多种品牌和型号的“奶油气弹”笑气。虽然店主在公告中严正声明,笑气会带来精神刺激,不可用于人体吸食,如果买家违背该准则,后果自负。但“气弹特价”的字样依然出现在店铺首页中,吸引众多以吸食笑气为消遣的人前来购买。
但只要随手翻阅一下用户评价就会发现,不少购买“奶油气弹”的人都在吸食笑气。有的感激“老板送了三个气球,大家都懂”,有的愉悦地表示“非常好,劲也够大”,有的提醒同道中人“气很足,吸的时候要注意点,不然肺疼”,还有的则抱怨说“吸出来有气味,而且漏气,但气弹劲可以”。
由于缺乏对成瘾性、耐受性、身体危害和非法性的界定,我国法律对笑气并未作出明确定性。这导致目前笑气并不属于《刑法》和《麻醉药品急精神药品品种目录》中的毒品范畴。它仅作为众多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化学品的一种,被列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
法律界定空白也加大了监管难度。
笑气获取途径和市场流通有很大随意性,不仅夜店酒吧贩卖,从淘宝、微信等网络平台也能轻易购得,源头获取的环节并无把控措施。而一旦发生因吸食笑气引起纠纷斗殴、吸食笑气不当引发致病致死等事件,仅凭当事人供述,缺乏技术检测,相关的证据支撑显得十分单薄。
同时,由于目前对于一氧化二氮的生产、管理、售卖以及人员吸食处理目前都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支撑,相关部门也无法开展统一规范管理和彻底查处,仅是当作普通案件处置,无法从根本上予以打击。
虽然笑气尚未被列为新型毒品,但其致幻、成瘾、损伤神经的特性极易引发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危险驾驶等事件,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值得各地警方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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