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发表的署名文章,竟是抄袭的。最近,陕西省富县县委书记李某在当地报纸上刊发了一篇署名文章,结果被人发现,该文和新华社一篇时评“高度雷同”。
县委书记抄袭,本就让很多人已大跌眼镜,更没想到,事情被披露后,更有一波三折,硬生生从一桩不大的事,变成了社会热点。这背后究竟藏着哪些问题,又从中可以吸取什么教训?已阅君来聊聊这件事。
抄袭本身,折射作风不实
先简要说一下这事的来龙去脉。6月23日,当地报纸头版登了文章:《欲明人者先自明 欲正人者先正己》,全文1500多字,作者署名是李志锋、富县县委书记。
文章上了报纸,当然也就上了网。结果细心人一对,发现有问题:这篇文章是抄袭的!

▍新华社这篇被抄袭的文章
全文1566字,有847字和新华社时评内容相同,占全文的54.09%;1454字可在网上搜到雷同文字,占92.8%。这么高的相似性,只能证明一点:这篇文章是“复制+黏贴”而成。
还有更离谱的,常见的抄袭者,往往偷偷摸摸、遮遮掩掩,至少“掐头去尾,中间穿插”。这篇文章确实毫不掩饰,开头就和新华社这篇文章一模一样:都是“欲明人者先自明,欲正人者先正己”。接下来第二段、第三段的开头,也全这样。

▍李某刊登在报纸上的署名文章
一般而言,凡是领导干部的署名文章,对所辖地区、所管部门往往会起到指引性作用,一定要认真仔细地对待。这件事的发生,说明个别领导干部对学风、文风问题的重要性还认识不够,不严不实,浮皮潦草。
事后反应,火上浇油
谁也没想到,富县方面对这事的回应,又给这事“加了一把火”。

▍经过富县的回应后,“县委书记抄袭”一举成为社会热点
面对外界的质疑,富县有关方面称,经初步核实,该文章由县委办组织撰写,李某本人并不知情。至于为何会以署名文章形式见报发表,李某也不知情。
从这段回应,可以看出两个态度:第一、县委书记没错,“错”前面还要加上“一丝一毫的”这个定语;第二、要论错,那全是代笔者的错。
这种回应,显然是没有什么说服力的。
首先,在县委书记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一篇他的署名文章,要登在上级媒体上,这可能吗?再说,这还不是普通文章,可是县委书记个人的“学习心得”,要说事先毫不知情,那就更说不过去了。




▍部分媒体的评论标题
第二、就算他的下属出于某种目的,投了稿,未经核实,也不可能刊登,因为上级报社本身是有审核程序的。
从这里可以看出,这篇文章必定是有人为县委书记“代笔”而成。事实上,对非领导者亲自写作,而由秘书和班子代笔,结果导致“长、空、假”文风,从中央到地方,一直持反对态度。自己不写,本身就不对,写好后不检查、不修改,更加不对。
至于事后回应,说穿了,就是急于和下属“切割”;还有意无意,将上级报社“拖下了水”。这种态度,不客气地说,是缺乏担当精神。在不大的事上都这么没担当精神,那么在大事上呢?
反过来再说,就算这位县委书记真的不知情,那更为可怕。可以试想,一篇文章,署上了县委书记的大名,写什么内容,发在哪里,他竟毫不知情,最后还能在上级报纸的头版刊出。如果是真的,恐怕要让人怀疑:当地的管理,究竟处于何种水平?
幸亏大大家没往这处想,否则的话,这背后凸显出的管理能力和水平问题,岂不是比学风、文风不正更为严重?
这类事,究竟该如何对待
俗话说:“百密难免一疏”。一个县,少则几十万人,多则上百万人,出些社会关注、成为舆论热点的事,虽不说正常,至少不值得惊慌。
就以富县这起事件而言,究其本身,无非是两个原因:这位县委书记过于依赖代笔者,自己不写文章不说,连阅读、检查、修改等程序都懒得做,结果被人家“坑”了;代笔者毫无责任心,抄抄贴贴,做事马马虎虎。
如果分析清楚,就会明白,对这位县委书记而言,这件事的形式是“学风、文风不正”,要是立足这一性质,认认真真进行回应,只怕也不会酿成这么大的风波。
但回应错了,还造成了其他的不佳感观:这县里,书记的名字可以被人随便用;出事之后,他不敢担责任,反而让下属“背锅”。无论哪个,都远比“态度不端正”要严重得多,已经涉及到如何带班子、带队伍的问题了。

▍危机公关能力,也是现代政府所必备的能力之一
这种回应,说句实话,还不如不回应。结果就是:一桩不算特别大的事,硬生生因为错误应对,变成了热点,可谓越抹越黑,聪明反被聪明误。
其实,对此类事,最好的办法就是实话实说,好好反省自身存在的问题,用诚意、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赢得社会舆论的谅解,才是最好的应对之策。
根据相关媒体传来的消息,现在富县的上级市委也已介入调查。既然现在这事已广受关注,调查结果出来后,也会继续受到关注,留下的“尾巴”着实不少。
这件事的整个过程,凸显了有些基层党委政府,至少在如何应对社会舆论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另外作风、文风方面,也有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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