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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司机撞毙少女 法官令他随身带死者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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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新墨西哥州一名中年男子驾车时追尾,撞死前车的18岁少女。司机早前已经认罪,法官除了判他入狱外,还下令要他随身带着死者照片及死者母亲的亲笔信,以时刻紧记他所夺去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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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默(左图)在车祸中丧生,涉事司机克兰被判入狱。

涉案的50岁男子克兰是一名货柜车司机,他在去年8月在近亚特兰大南部的70号洲际公路上追尾,撞死前面一架SUV上的18岁少女萨默,并引发7车连环相撞。

克兰于上月22日认罪,法官判他入狱60天,出狱后须缓刑两年。萨默的母亲向法庭表示已经原谅对方,法官深受感动,故在克兰的缓刑上提出额外条件,就是他必须随身带着萨默的照片,还有其母写的受害人陈述书。萨默的母亲曾在庭上读出陈述书,她说:“我相信萨默会希望我原谅你,但请你了解原谅与遗忘的差别。我知道如果想在大限之日到来时再看到女儿,必须要原谅。”

法官指此举是希望克兰时刻提醒自己,他所夺去的生命,以及获死者的母亲原谅。假若克兰违反条件,或需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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