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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教授实名举报领导和校外官员勾结博士招生腐败公开信

中纪委、监察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全国人大:

针对我国学科建设中的“不规范”问题,教育部教社司(2015)2号、国务院办公厅国办〔2015〕94号等文件,提出了学科建设(包括博士点学科建设)规范化的要求。由我国博士点学科建设“不规范”滋生出的腐败问题,是高校中存在的一种较普遍性现象,已严重侵害我国高等教育躯体,扰乱我国高层次人才培养,败坏我国的学术声誉,应坚决地反对与清除之。

据本人的观察,由我国博士点学科建设“不规范”滋生的腐败问题,在西南大学(也包括其他高校)中的主要表现形式是:违规增设不符合条件的二级学科(如西大的外国哲学)为博士授权点;违规遴选不具备B学科博导资质的A学科教授为B学科博导(如西大外国哲学的博导);以及以“官导”形式腐败等问题。

关于前两种形式的“不规范”(或腐败)的问题,我曾在2015年1月6日《关于博士招生及培养中的腐败问题----致教育部及国务院学位办的公开信》(见本文附件1,澎湃新闻“思想”栏目2015.1.9曾加编者按全文转发)和2015年4月11日《反对博士教育中涉嫌的腐败问题,还是包庇、纵容?----致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教育部党组的公开信》(见本文附件2)这两封公开信中,给予了较深入的揭露,本文揭露的是第三种情形(即“官导”形式)的腐败问题。

官员凭借自己所掌控的----行政的、学术的资源,寻租到高校或校内中担任博导并享受相应的待遇,这种“官导”形式的腐败问题,在西南大学是比较突出的(如前重庆市王立军副市长等都在西南大学任兼职博导),而在西南大学党委书记黄蓉生、副校长崔延强把控下的西南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博士点(黄为一级学科、崔为“马原”二级学科的负责人)中,则是更为突出、更令人担忧!兹不完全地罗列如下:

西南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博士点中的----校内官员“博导”

1.崔延强(副校长兼研究生院院长),系外国哲学博士、教授,却担任马克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博导及负责人。

2.陈跃(政管院院长),系政治学博士、教授,却担任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博导。

3.张新民(法学院院长),系法学博士、教授,却担任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博导。

西南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博士点中的----校外官员“博导”

1.张国祚(原中宣部理论局副局长、国家社科基金办公室主任),据称系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专家,却聘为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兼职博导。本人资料称他在全国10所以上高校任兼职博导!

2.周勇(原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委党史研究室主任),系中国近代史专业教授,却聘任为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

理”的兼职博导。

3.孟东方(原重庆市社科联常务副主席、社科规划办主任,现重庆工商大学党委副书记),系经济学博士、教授,却聘任为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兼职博导。

“官导”形式的腐败,由于这些官员不具备相关学科的博导资质、却权力寻租地担任博导并招生,必产生的严重恶果是:

(1)“官导”形式的腐败,不仅不能带好博士生,还会误人子弟,这是一种殃民、害民;

(2)“官导”形式的腐败,破坏我国的博士培养规矩、败坏我国学术声誉,并衍生“官博”(官员以腐败方式读博士),这是一种误国、祸国;

(3)“官导”形式的腐败,搞坏党风、政风与学风,它乃是党和人民都应反对的一种大祸害!

必须强调: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科建设,它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魂”!“官导”形式的腐败,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科建设与教育事业都是一种自毁长城,应坚决反对!

强烈要求:西南大学向社会开本公开信所涉“官导”、博导及二级学科博士点等当时的申请材料,以澄明其实质内容(而不是程序形式)的“合规”!

强烈要求:相关主管部门,旗帜鲜明地反对、规范和查处我国高校博士点学科建设中的各种形式(包括“官导”形式)的腐败问题!

此致

中共党员、西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导倪志安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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