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跨政商两界的反腐风暴席卷了山西,随着这些官员的落马,一名来自山西晋中榆次区的女商人胡昕进入人们视野。6日,作为金道铭(已判刑)的特定关系人,女商人胡昕受贿一案被公开审理。
北京时间7月6日,中共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胡昕受贿、非法经营一案。
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0年至2011年,被告人胡昕作为金道铭(已判刑)的特定关系人,与金道铭共谋,利用金道铭担任中共山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职务上的便利,受贿人民币1亿元(1元人民币约合0.146美元)。

此外,胡昕于2009年下半年,以其实际控制的山西奥科新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建设山西数字矿山信息化技术研发基地项目为名,取得山西省太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科研)用地使用权,至2012年6月,在该地块上建成嘉名国际大厦。期间,胡昕将该科技项目用楼定位为高端商务写字楼并对外预售,以每平方米人民币1.73万元至1.78万元不等的单价将该大厦出售,得款人民币20.799亿余元,经鉴定,违法所得人民币14.763亿余元。依法应以受贿罪、非法经营罪追究胡昕的刑事责任。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检方在指控中使用了这样的表述:被告人胡昕作为金道铭(已判刑)的特定关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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