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客网

“一事不二罚”顶新劣油案 法官撤5000万罚锾

顶新制油屏东厂被控以饲料油制成食用油案,屏东县政府三年前依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开罚5000万元(台币,下同,约163万美元),顶新提行政诉讼,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昨天下午依“一事不二罚”和“刑罚优先”原则,判决撤销罚锾,屏县府应返还罚锾,可上诉。

合议庭表示,依行政罚法规定,同一行为刑罚与行政罚锾不得并为处罚,行政机关就司法机关已着手进行侦查或审理的同一行为,为避免违反“一事不二罚”原则,应待检察官不起诉、缓起诉或法院判无罪、免诉、不受理确定后,才能据以在期限内裁处罚锾,否则违反“刑罚优先”规定。

合议庭认为,屏东县政府在刑事判决确定前,迳以顶新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规定裁处罚锾5000万元,违反行政罚法“刑罚优先”原则,因此判决撤销罚锾,屏县府也应归还顶新已缴纳的5000万元罚锾。屏县府卫生局副局长李佳芳表示,县府将上诉。

判决表示,屏县府与卫福部食药署人员2014年10月查获顶新制油屏东厂,涉嫌以26批越南进口的饲料油制成食用油,屏县府同年10月17日依当时的食安法裁罚最高5000万元罚锾,顶新虽如数缴纳,但不服裁罚,诉愿遭驳后,提起行政诉讼。

这件案子的刑事官司部分,一审彰化地院判顶新无罪,目前全案仍在二审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审理中;顶新制油屏东厂在案发后已关厂。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