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日前发布《关于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的通报》(简称《通报》)称,共有10省份40个地市未能完成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任务。

环保部近日在京召开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源地环保执法专项行动第五次会议。据界面新闻了解,自2016年5月开始,环保部在长江经济带范围内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督促各地政府于2017年底前完成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清理整治任务。
《通报》称,按照专项行动方案,长江经济带11省(市)126个地市共排查319个地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累计排查上报环境违法问题490个。截至2017年6月底,各地报告已完成清理整治383个,占问题总数的78.2%。
其中,浙江省完成全部清理整治任务;安徽、湖南、湖北三省清理整治任务完成比例分别达97%、86.3%和85.5%;其他7省(市)任务完成比例在25%-85%之间。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126个地市中,有33个当地排查没有发现问题;其他93个地市中,已有浙江省及安徽芜湖、湖北黄石、湖南益阳等53个地市(区)完成全部整改任务。
与此同时,贵州黔西南、四川宜宾、上海松江等40个地市(区)尚未完成问题整治。这40个尚未完成问题整治的地市(区)分布在10个省(市)。其中四川省30个、贵州省24个、江苏省12个、湖南省11个、江西省6个、湖北省9个、上海市6个、重庆市4个、云南省4个、安徽省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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