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从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获悉,该院受理的被告人和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被告人杜某、曹某、吴某某、赵某、和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董某某与六被告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实际履行为由,于7月5日申请撤诉。

经过审查,法院认为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准许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董某某撤回起诉。

此前的3月17日,丽江古城区法院依法受理了和某某、杜某等6人涉嫌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一案; 4月19日,受理了董某某提出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此外,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公告显示,该院将于7月14日上午9时在该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和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被告人杜某、曹某、吴某某、赵某、和某某被控寻衅滋事罪一案。
古城区委区政府负责人在接受云南网采访时表示,坚决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审理案件,切实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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