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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安全国追捕投资人,山水聚宝惨案还有多少未解之迷?

2016年10月19日,深圳市山水聚宝公司非吸案案发。据2016年11月10日,深圳龙岗公安官方公众号报道:该公司一套班子,两个平台,三种吸金途径,疯狂吸收巨额公众存款。截止案发,该公司涉及的受侵害人共计1000余人,涉案金额过亿元。查处行动中,专案组当场将杨某海及公司平台管理人员等5人抓获,并对该公司其他21名股东办理刑事拘留。

2016年11月17日,据报道,山水聚宝与人人聚宝从网上下载图片虚构标的,以20-24%的高利率共吸引8000多名投资者投资,涉及资金超1亿。山水聚宝与人人聚宝的负责人杨某、平台管理人员、公司股东等26人因涉嫌非法集资,被深圳龙岗警方刑拘,但仍有6名嫌疑人在逃。以上公安所称的所谓“公司股东”26人实际上是杨文海于2016年4月12日刚刚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局注册的深圳市至纯珠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LP(Limited Partner),2016年5月5日签订协议,是没有参与公司管理的单纯的投资人,距案发仅半年且还没有分红,虽然没有任何犯罪事实和法律依据,此后多数被逮捕。

疑问一:为什么要10倍、100倍地夸大投资金额和投资者人数?

2017年7月10日,据在深圳龙岗区检察院看过案卷的受害人家属称,审计报告显示:通过调出线下线上所有银行卡流水记录,转账次数和总金额一清二楚。查实全部投资人仅78名,待还2400多万,其中不超过25人占了总金额的85%以上,待收二万元内的小投资人有20多人。与此前龙岗经侦在电视和网络上宣称的8000多名投资者投资,涉及资金超1亿相差很远。实际投资者人数不到深圳卫视宣传的1%。

疑问二:为什么要刑拘20多个无辜的投资人?

本案从一开始深圳龙岗公安就宣传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而这些被刑拘的21名LP遍布国内十几个省市,投资额从10万到200万不等,他们不懂珠宝公司的经营,大多数人也看不懂财务报表,投资至纯珠宝完全是凭着对公司和杨总的信任。他们多数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三十到五十岁的专业技术人员,他们中有从事国家尖端武器研究的科技人员,有企业家,有多名外贸公司业务骨干,有省气象台的工程师,有医师、教师,超市老板。他们在距离深圳几百公里到几千公里外都有自己的本职工作,多数人从来就没有到过深圳的公司,少数人只是去深圳参观过一次公司。他们没有领取公司薪酬,LP绝不是非吸罪所指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更有说服力的是:2016年4月6日,国内首屈一指的金融投资平台巨鳄“中晋”因涉嫌非法集资被查,国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晋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中晋一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等‘中晋系’实际控制人徐勤等人和其余20余名核心组织成员在4月5日也被全部抓获。公司先后在上海及其他省市投资注册50余家子公司,控制100余家有限合伙企业,并以“中晋合伙人计划”的名义,变相承诺高额年化收益,向不特定公众大肆非法吸收资金。截至2016年2月10日,中晋合伙人投资总额已突破340亿元,涉及总人次超过13万,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如遇上述情况,请携带相关材料赴居住地公安分局经侦部门报案。同样是有限合伙人,上海经侦把他们作为非吸案的受害人,要他们去报案;深圳龙岗经侦把他们作为“重大逃犯”在网上公开通缉,派出大量警察飞赴全国各地缉拿归案,深圳、上海明显是“一国两制”!深圳龙岗经侦明显枉法!

疑问三:为什么明知错拘,还要逮捕20多个无辜的投资人?

2016年11月,当龙岗公安飞赴北京、南京、西安、长沙、广西等地将20多名无辜的有限合伙人戴手铐脚镣缉拿回深圳关进看守所时,国内互金行业风声鹤唳,网上声讨不断,哀号声声振寰宇,以至于国外媒体和联合国人权组织纷纷指责深圳公安违反人权,敦促中国政府就此案作出说明并保障被任意拘留人士的人身安全。深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徐文海和深圳市所有的市长、副市长都在第一时间接到了控告邮件,深圳公安局0755110、深圳市“人民”政府热线电话075512345也无数次接到电话、短信控告。深圳论坛、深圳卫视第一现场节目,以至深圳司法局、政法委、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高级检察院、国家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也无数次收到控告材料。但龙岗公安还是坚决移送龙岗检察院,请求逮捕20多个无辜的投资人,龙岗检察院在完全无视投资人的申诉,全部作出逮捕决定。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Working Group on Arbitrary Detention)的关切下,逮捕后第三天,深圳公安就突然主动通知投资人的家属,不需一分钱保证金,只要签字就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全部释放回家。

疑问四:为什么家属有的没有收到刑拘通知书和逮捕通知书?有的却发两次刑拘通知书?

刑拘逮捕的20多个无辜的投资人家属,多数没有收到过刑拘通知书,几乎没有听说有人收到过逮捕通知书。深圳龙岗经侦和同乐派出所的说法是:因为不知道当事人的居住地址,都是按身份证地址邮寄的,而与实际上的常居住地不同,所以没有收到。这个理由是苍白无力的。一来,深圳公安是几百公里甚至几千公里外通过多种手段获得了当事人的居住地址,千里迢迢抓来深圳的,没有比公安更清楚当事人的居住地址;二来,公安在讯问笔录上都记录了当事人的常住地址。三来,刑拘通知书没有收到后,家属已经向办案的警察和深圳公安局投诉,要求他们寄常住地址,为什么差不多在一个月后逮捕时,逮捕通知书继续故意不寄常住地址?只能说明,他们根本就不希望家属收到刑拘通知书和逮捕通知书。事实上,后来当事人和家属多次要求他们再寄,他们还是坚决不寄。有律师认为,深圳公安不希望在受害人手里留下任何对公安不利的证据。

在受害人的强烈要求下,2017年春节前,龙岗经侦大队指导员冯民强忽悠说,一次拘留和逮捕就算没有收到也不能寄两次通知,是有法律规定的,所以不能再寄。2016年12月,在同乐派出所张灵杰办公室,在有限合同人家属强烈要求下,张灵杰给了一份刑拘通知书,但不给逮捕通知书,2017年6月,同乐派出所张灵杰再寄刑拘通知书和逮捕通知书,同一案件只拘留一次怎么会有两份刑拘通知书呢?问张灵杰他就将手机号设为黑名单,他不再回答。

疑问五:为什么当时龙岗公安拟刑拘32人,最后移送检察只22人?

从深圳龙岗经侦在电视台上宣称的已刑拘26人,但仍有6名嫌疑人在逃,推断龙岗经侦拟刑拘32人。2017年6月12日,据在深圳龙岗区检察院看过案卷律师称:龙岗公安分局向龙岗检察院移送22名犯罪嫌疑人,说明有十人没有移送的,我们了解到当时他们说的“在逃”的6名所谓“嫌疑人”基本是有限合伙人,奇葩的是同样是有限合伙人身份,龙岗经侦在电视里说是“重大逃犯”,有的通缉,有的不通缉!有的刑拘后逮捕,有的只刑拘不逮捕,有的在龙岗看守所关三十天,有的就一、二天,甚至在当地就放了,更有本案“重大逃犯”自己到同乐派出所自首,张灵杰没有把她送进看守所,要她直接回家。投案自首的都赶人家走,这就是深圳的所谓荒唐“法治”吗?

上海公安对“中晋系”有限合伙人不认定犯罪嫌疑人而作为受害人对待一事,同乐派出所张灵杰开始说不评价个案,不承认“一国二制”之说,后来说是法不责众,因中晋系的有限合伙人数以万计,虽然犯罪也没有这么多监狱关他们,所以上海公安不敢抓。

有律师分析,龙岗公安明知道自己错误刑拘二十几个无罪之人,犯下了严重的渎职罪行,无法向社会交代。深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徐文海十年前就开始任广东省公安厅经侦局局长(副厅级),以他的专业素数不可能不知道,这些有限合伙人与非吸罪名风马牛不相及,他无数次接到控告后,不是指示公安依法作出撤消错误刑拘的决定,释放受害人。而是态度冷漠、坐视不理、无动于衷,包庇纵容他的下级胡作非为。甚至公安与检察院串通,请求检察逮捕,然后公安再办理取保候审。深圳公安和检察蛇鼠一家,罪恶滔天!俗话说,一头猪杀出了两条肺,深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徐文海这头猪,不知杀出了多少条肺!天理不容啊!

山水聚宝非吸案在国内外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后来同乐派出所张灵杰和龙岗检察院三次通知被取保候审的有限合伙人到深圳报到,部分人坚决拒绝。张灵杰对部分前来报到有限合伙人态度谦恭,一再对他们的合作表示感谢,说非常遗憾,确实是误会了,但既然是网上通缉了,必须进一次看守所才能消号。但另一些有限合伙人质问他投资到底有什么罪时,张灵杰和龙岗检察院的检察官诡称没有罪会要你来报到吗?

深圳公安、检察明知有限合伙人未涉嫌非吸罪,为什么不敢认错?

疑问六:为什么省市督办的重点案件又从深圳市检察院转到了有严重渎职嫌疑的龙岗检察院承办?

毫无犯罪事实和法律依据,20多个当事人没有一个认罪的情况下,龙岗检察院没有依法提审任何一个人,居然应龙岗公安的要求全部逮捕了他们,龙岗检察院有严重渎职嫌疑。当事人已经向国家和广东省检察机关和政法机关控告。又有联合国组织和海外媒体的高度关注,有重要领导人说对此案高度重视,从深圳公安网站的回复称是移送了深圳市检察院,因没有审计报告,还退案卷补侦。但后来深圳检察院又退回了有严重渎职嫌疑的龙岗检察院承办!让犯罪嫌疑人来办自己的案子,有比这更荒唐的吗?

疑问七:为什么审计报告不公开,不让投资人了解案情就急于要投资人签订刑事谅解书和还款协议?协议内容越来越对投资人不公平?

早在2016年12月11日,公司总助王颖在投资人群里说:

各位朋友:请大家给目前所在至纯/山水等公司投资的待收金额(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投资起始时间,待收金额的投资本金,合同期内已收利息和待收利息)全部做好表格发送给我一下,律师和公安部门会协助制定杨文海的还款计划。请大家在今天下午5点前将准确数据报给我吧!

12天后,12月23日,杨文海的律师陈耀飞在群里说:

1、核对投资金额和已经返回款项的金额后,列表让杨总确认,而后对于投资金额与已经返回款项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债权债务关系的依据,并以此数额作为还款协议的金额;

2、在计算还款问题是,利息和投资收益暂不计算和涉及,如果对此有意见的,我可以将意见反馈给杨总,双方可以另行签订协议;

3、再次申明,核算投资金额时,我不会把利息算进去,投资人也不要加入利息,如果投资人执意加入利息的,我会要求核对转账记录。如因数额方面产生争议导致无法签订还款协议的,对案件没有任何帮助,而且,在此情况下,即使案件进入法院审理阶段,法院也不可能将利息计算入涉案金额,最终也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

我们有理由相信12月11日王颖的通告是获得杨总授权的,是通过杨总和陈律师商量后授权王颖发布的,这代表杨总和公司的立场,仅仅12天后,突然又来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说所有的利息都要投资人放弃,白白送给杨总,这是明显的不公平不合理的,投资人的钱是有成本的,没有收益有谁愿意投资给你!

从2016年底,投资人就一直在呼吁龙岗经侦公开案情和审计报告,要求公安督促杨家还投资人协商还款事宜,但龙岗经侦一直置之不理,后来深圳市公安局网站回答我们说:深圳市检察院退侦是因为没有搞完审计,等案件侦查结束后,龙岗经侦一位副大队长负责与我们联系,但他们至今从没有联系过。

在4月底,5月初,杨文海的律师陈耀飞起草了一份《刑事谅解书》和《还款协议》,陈耀飞说2014年元月起的收益全部要退还给杨文海,之前的不用还了。之后的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执行。请被押的员工家属找部分有限合伙人签字,5月8日第一版协议没有写首次还款金额,杨家口头答应出来后先还100万,因案情和审计报告没有公开,不清楚杨还有多少资金可以还,投资人不同意。

5月19日的第二版协议,首次清算金额为至少偿还甲方债权总金额的10%。统计的待还是2400多万元,就是说首次还款240多万元。

6月28日第三版改成了,首次还款总金额为不低于70-80万,按债务比例发放。

7月6、7日投资人正式签字时,协议再改为:首次还款总金额为50万!听说有几个投资人看到协议一直在变,条件越来越对投资人不利,而审计报告早就出来了,公安不公布案情,律师和个别被押人员家属看到了也不知道我们,还说审计报告意义不大,更认为水很深,要求公开审计报告后再协商。

面对质疑,深圳龙岗区同乐派出所办案警察张灵杰回答说:签定还款协议是投资人与杨文海之间的事宜,我们公安机关不参与。自愿签订。杨文海的律师陈耀飞也持相同的观点,还说没要全部签,只通知了部分人,他们是自己作出决定。协议是在同乐派出所办案警察张灵杰办公室里当着张灵杰和杨文海的律师陈耀飞签订的,且写清了“相关案件的侦查机关执一份存档备查”,而直到签字时,公安和律师故意不公开案情和审计报告,这到底有什么阴谋?

疑问八:杨文海和温细纯明显预谋诈骗,毫无还款诚意,凭什么谅解?又是谁让温细纯逍遥法外?

温细纯是杨文海前妻,还担任集团首席营销官,在杨涉案的三家公司里分别是股东、董事、监事等身份:至纯珠宝集团首席营销官、冰清玉洁集团董事、至纯珠宝监事、山海地带投资公司股东、监事,投资数额:10万元人民币(以前还多家公司的股份,稍前变更了),掌握杨资金账户,转移公司财产。

2016年11月29日下午五点左右,龙岗区看守所办理好取保候审后释放了10名深圳市至纯珠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他们都指证同乐派出所黄总宁(警号061469)(因为不熟悉 ,部分人认为他是案件承办人张灵杰,但张灵杰不承认说过这样的话,到底那天到龙岗看守所去办手续的同乐派出所民警是姓黄总宁还是张灵杰,看守所和派出所都是知道的,但至今拒绝透露)和他们说过杨文海的老婆温细纯把公司的投资款都转到国外去了 ,以下是其中一人根据回忆,陈述张灵杰当时和他们说的话:

“29号我们出来后,快到看守所外面门口,我记得在看守所大厅门前,黄总宁当着我们放出来的10人(5男5女)说,你们是取保候审出来的,不管到哪儿要保持手机畅通。杨文海肯定出不来 了,至少5-10年,杨的6个公司都是假的,你们的钱只能找杨文海要,警方就不管了,你们要钱可以去法院起诉杨文海,但是跟我们透露说钱杨文海都转给她老婆了,他老婆把钱转到海外了, 杨和他老婆离婚了,但他老婆目前还在国内。” 通过工商网站查到温细纯不仅是杨文海的妻子,有证据显示10月19日,杨文海被抓当天,温细纯恰好没有在公司,其实她平时基本在公司正常上班,10月21日凌晨一点,温细纯还去找过公司法律顾问卢律师商量,请他代理案件,也打电话给一些被抓的员工家人,说她们太无辜了,要想办法让她们先释放出来,但第二天起,温就关了手机,再无音讯,综合以上情况,山水聚宝和人人聚宝的投资人纷纷向深圳110报警,强烈要求警方立即拘捕温细纯,12月9日同乐派出所电话回复一位报案人,大意是:他们现在没有查到相关的证据,现在不能拘留温细纯,说派出所是最基层的,他们就是做事的,你们反映的问题要龙岗分局法制科他们去决定,派出所只是执行,说这个抓人要证据的,不是因为她有职务,是股东就要抓!

我们认为杨预谋诈骗:(1)杨曾对投资人说过,珠宝外贸订单收益完全能覆盖投资人利息收益,现在又要大家自报去掉收益不还;(2)有预谋假离婚,转移资产(有人曾专门问过,杨说夫妻感情很好,集团宣传册上也体现夫妻纯真爱情);温一直掌握杨资金账户,即便杨被抓后,杨文海的律师陈耀飞承认温从杨账户中提钱一百多万元还信用卡等等;(3)隐瞒某财务人员离职(有人专门问过,刻意隐瞒。有聊天记录),即便某财务人员离职后还一直再用她的账户;(4)以上新三板为幌子,谎报进度。以补税、签上三板辅导协议骗取投资人信任,其实没有进展(有相关人录音证明)。

龙岗经侦在全国各地通缉了32人,有些甚至与深圳相距数千公里,根本就没到过深圳,只是单纯的投资人,也逮捕了,而32人的大名单中居然没有首席营销官温细纯的大名。又是谁让温细纯逍遥法外?

这个震惊世界,被称为文革后广东1号冤案还有无数个未解之谜!真正的犯罪嫌疑人不受到法律制裁,我们就决不收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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