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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赖昌星通风报信的原福建高官再获减刑

1999年远华案爆发时,时任福建公安厅副厅长的庄如顺曾为遭当局缉捕的赖昌星通风报信并指使其外逃,近日,正在福建闽西监狱服刑的庄如顺因“身体较差”、“确有悔改表现”等再次获减刑。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庄如顺受贿刑罚变更刑事裁定书披露,福建公安厅原副厅长兼福州市公安局局长庄如顺再获减刑七个月。此前,庄如顺已经历多次减刑。

远华案堪称中共建政以来最大经济犯罪案,不但涉案金额庞大,涉案人员尤其是官员也人数众多。据大陆官媒新华社早前报道称,原为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福州市公安局局长庄如顺与远华案主犯赖昌星“称兄道弟”。

1999年6月至8月,中央专案组进驻厦门着手调查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活动时,庄如顺利用身份获取重要信息,主动向赖昌星通报,与赖昌星先后通话20多次。

报道称,在赖昌星遭到当局缉捕的关键时刻,用赖昌星为其提供的境外电话芯片三次与赖昌星通话,把公安部严令抓捕的有关情况告诉赖昌星,并出谋划策极力劝告赖昌星尽快出逃。

赖昌星出逃后,庄如顺随即落马被查。1999年8月,庄如顺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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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赖昌星为主角的远华案牵涉多位中共官员(图源:Reuters)

一年多后,庄如顺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审被判处死刑。宣判后,庄如顺不服,提出上诉。2003年11月,福建高级法院的二审终审判决将对庄如顺的判罚由死刑改为死缓。

在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庄如顺的刑期在2006年8月减为无期徒刑,2009年12月,又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

此后,庄如顺又经历了两次减刑:2012年6月减刑二年,2014年10月再减刑一年。

庄如顺最近的一份减刑裁定书称,“庄如顺自2014年11月至2017年1月在闽西监狱医院二中队服刑,在服刑考核期间,身体较差,能认罪服法,遵守监规纪律,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在监狱担任保洁员工作,工作认真,完成干部交给任务。”该裁定书还披露,庄如顺在2014年-2016年,连续3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负责对庄如顺减刑进行审议的福建龙岩市中级法院认为,庄如顺“确有悔改表现”。

经过最近一次七个月的减刑,庄如顺的刑期将执行至2024年5月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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