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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回应开罗宣言与中英联合声明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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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7月13日,中国外交部举行例行记者会,有记者提问:关于1943年中美英三国发表的《开罗宣言》与1984年的《中英联合声明》有什么不同?

外交部发言人耿爽答,至于《中英联合声明》和《开罗宣言》有什么不同,这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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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耿爽主持例行记者会(图源:中国外交部官网)

公开资料显示,《开罗宣言》是美国总统罗斯福(Roosevelt),中国战区最高统帅蒋中正和英国首相丘吉尔(Churchill)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的1943年11月23日至11月27日,在埃及首都开罗举行会议后,在1943年12月1日所发表的对日作战的新闻公报。

《中英联合声明》是1984年12月19日由中国国务院总理赵紫阳与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Margaret Hilda Thatcher)作为两国政府首脑在北京签订,当时中共中央军委主席邓小平、中国国家主席李先念、英国外交大臣杰弗里·豪(Howe of Aberavon)等也有在场见证。两国政府在1985年5月27日互相交换批准书,并向联合国秘书处登记,《中英联合声明》正式生效,也象征历时14年半之香港过渡时期的开始。

声明也列出了中国对香港的基本方针,在“一国两制”的原则下,中国政府会确保其社会主义制度不会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香港本身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维持“五十年不变”。这些基本政策,后来都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加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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