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中国政府网公布《国务院关于沈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17〕92号】,提出原则同意《沈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该批复指出,沈阳是辽宁省省会,东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深入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沈阳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沈阳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该批复也指出,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沈阳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725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720平方公里以内。特大城市是指城区常住人口500至1000万的城市,是划分城市规模的分类之一。按此看,沈阳被定义为特大城市之列。考虑到国务院批复大连、哈尔滨、长春到2020年的城市规划时,分别提出其主城区人口在500万、460万、425万以内,即均不是特大城市,这样沈阳将成为东北地区唯一的特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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