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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付林教授案件起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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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华大学付林教授被无良企业诬告陷害入狱事件,以下是详细的案件起因:

A、背景及隐患

付林的科研成果。付林是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长期从事城市能源系统节能减排方面的研究,他发明的“基于吸收式换热的集中供热新技术”等被评选为世界上节能低碳十大先进技术之一(我国仅有两项入选),付林并因此获得国家科技发明二等奖。目前城镇供暖与热电联产领域普遍认同他为最有创新性的学术带头人。付林的另一项最新发明“全热回收的天然气高效清洁供热技术及应用”被推荐为2017年度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候选项目。

这些科技上的成果给付林带来了荣誉,但同时更让他遭受到了意想不到的牢狱之灾。

由于该项技术有非常好的市场前景,于2011年初即开始吸引了一家民营企业的眼光,该企业开始找到付林,希望付林能够利用自己的技术支持他们,继而又提出各种合作方案,从最初的投资协助建立研发中心,到由付林本人或他的团队技术入股双方合资成立公司,再到给予付林本人“干股”奖励等等,交换条件也逐步演变成了让付林不能扶持市场上任何其他企业,只能唯一支持该企业、帮助其独占市场。付林始终没有答应他们的要求。

付林对该企业不断升级的要求极为反感。他认为,他的技术和科研成果应该通过正常的市场转化而造福整个国家和社会,而不应该被任何一家企业所垄断。付林在各种场合一直表示,他作为清华大学一份子,承担着服务国家和社会的重大责任,在技术应用合作伙伴的选择上,应该联合并支持整个行业的企业共同投入到国家的节能减排事业中,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体现清华大学技术服务社会的宗旨。

随着付林该项技术的成熟和付林在市场上的影响力越来越大,该企业开始将自己在技术路线及市场上的若干失败都归结为是付林的原因,认为是付林的存在以及“不配合”阻碍了其市场地位和商业利益,从2014年初开始,该企业多次派人不断威胁付林,让付林不许扶持业内其他任何企业,而必须转向唯一和该企业合作,否则就会让付林坐牢。

B、案发经过

2014年7月,该企业以2011年能源所和华清泰盟与该企业间技术总包首付款600万元涉嫌犯罪为由,在江苏江阴市公安局报案,开展对付林个人的所谓调查。江阴市公安局受理此案后,派出两名警察前往清华大学调查取证。清华规划院也对该项目进行了详细调查和梳理,认为事实清楚,系企业间正常经济往来,不存在违规行为。江阴市公安局没有取证到任何犯罪证据,此事不了了之。

2015年,该企业又以此项目为由再次向清华大学校纪委举报付林侵吞公款。清华大学纪委向清华规划院了解此事,规划院向纪委全面做了情况汇报和说明,认为该项目事实清楚,其操作符合规划院工作流程,未损害规划院任何利益。

在这种情况下,该企业再一次向北京市检察院诬告举报付林贪污,并提供虚假证据,导致海淀区检察院反贪局2016年3月17日以涉嫌贪污的罪名对付林采取了刑事拘留的措施。2016年4月1日北京市一分检改变了涉嫌贪污的罪名,以涉嫌挪用公款罪批捕了付林。

2016年9月20日,案件在经过两次延期后侦查终结交北京市一分检公诉处审查起诉。2017年4月5日,在经历两次退侦后案件被重新转回海淀检察院公诉处审查起诉。

2017年5月19日,由海淀检察院公诉处向海淀区法院以“付林涉嫌造成科研经费损失220余万元、挪用公款439万元”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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