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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中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换汤不换药

中国暂时搁置了金融监管体制的根本改革。因2015年夏季上海股票暴跌等而热议的改革讨论以虎头蛇尾的方式告终,难以承受市场骤变的监管体制被保留。

7月17日报道,中国于7月14日至15日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保留了各行业分开管理的监管体制,决定设立负责整体协调的“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

金融工作会议自1997年以来每5年召开1次。以前的会议做出过加速处理不良债权以及将大型国有银行股份公司化的决定。此次的核心内容是在国务院(政府)设立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加深监管部门之间的合作。

中国的金融监管由4个机构负责,即中国人民银行(央行)以及银行(银监会)、保险(保监会)和证券(证监会)。但4个机构之间缺乏相互合作,某日本银行的高管表示:“央行与银监会之间经常下达一些相互矛盾的指导”。长时间负责同一行业的官员还容易与金融机构勾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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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媒认为,中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后依然脆弱

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负责在各机构之间进行协调,目的是修正分开管理的弊端,但具体权限尚不清楚。2013年为实现4个监管机构之间的高层沟通设立了“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或许只是换汤不换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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