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革至今,有15名中共政治局委员沦为阶下囚,罪名有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阴谋颠覆政府罪,受贿罪等。最重判决为死缓,最轻判决为16年有期徒刑。

江青,中共第九、十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文化革命小组副组长。罪名: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阴谋颠覆政府罪,反革命宣传煽动罪,诬告陷害罪。判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图源:Getty/VCG)

张春桥,中共第九届中央政治局委员、第十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文化革命小组副组长,上海市革命委员会主任。罪名: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阴谋颠覆政府罪,策动武装叛乱罪,反革命宣传煽动罪,诬告陷害罪。判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图源:华声论坛)

王洪文,中共第十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委员会副主席,上海市革命委员会副主任。罪名: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阴谋颠覆政府罪,策动武装叛乱罪,反革命伤人罪,诬告陷害罪。判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图源:炎黄春秋)

薄熙来,中共第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重庆市委书记。罪名: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判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图源:AFP /VCG)

周永康,中共第十六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公安部部长,中共第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罪名: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图源:AFP)

郭伯雄,中共第十六、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罪名:受贿罪。判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赃款赃物上缴国库,剥夺上将军衔。(图源:Reuters)

徐才厚,中共第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罪名:受贿罪。判决:因受审期间病死不起诉,涉嫌受贿犯罪所得依法处理,剥夺上将军衔。(图源:Reuters)

姚文元,中共第九、十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文化革命小组成员,上海市革命委员会副主任。罪名: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阴谋颠覆政府罪,反革命宣传煽动罪,诬告陷害罪。判决: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图源:互动百科)

陈伯达,中共第八、九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文化革命小组组长。罪名:积极参加反革命集团罪,阴谋颠覆政府罪,反革命宣传煽动罪,诬告陷害罪。判决: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图源:陈伯达传)

黄永胜,中共第九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罪名: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阴谋颠覆政府罪,诬告陷害罪。判决: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图源:四野纪念网)

陈良宇,中共第十六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上海市委书记。罪名: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决:有期徒刑18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图源:AFP)

李作鹏,中共第九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兼海军第一政治委员。罪名: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阴谋颠覆政府罪,诬告陷害罪。判决: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图源:浙江图书馆)

吴法宪,中共第九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兼空军司令员。罪名: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阴谋颠覆政府罪,诬告陷害罪。判决: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图源:浙江图书馆)

邱会作,中共第九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兼总后勤部部长。罪名: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阴谋颠覆政府罪,诬告陷害罪。判决:有期徒刑16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图源:邱会作回忆录封面)

陈希同,中共第十四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北京市委书记。罪名:贪污罪,玩忽职守罪。判决:有期徒刑16年,赃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图源:陈希同亲述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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