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健:处理一个社会事件要在道德上站得住脚,不仅要看钱,更要看能否促进公共安全和社会幸福,在这方面产生价值。
6月22日,杭州一高楼发生纵火事件,一位母亲连同三个孩子不幸遇难。据调查,涉嫌纵火者是这一家庭的保姆。7月12日,“杭州保姆纵火案”遇难者家属林生斌称,将发起设立“潼臻一生”公益基金,推动高层防火减灾水平,完善保姆甄选机制。
在向可能的责任人索赔方面,林生斌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我相信有法律的框架为基础,会得到相对应的(赔偿),这个靠法律来判,不是我说的算。律师有拟定一个框架,包括抚恤金、房子、三个孩子教育的花销等等,综合算下来,索赔一个多亿。 ”
把爱所有的生命放到最重要的位置,这是一个良善社会的底线,多少钱也不能等价于一个妈妈和三个孩子的生命。假如经由司法机关认定,绿城物业在“杭州保姆纵火案”中存在着侵权责任,我们也不能把赔偿金折算成生命的价格。
无论是绿城物业还是“围观群众”,对一个失去的生命应该得到多少赔偿妄下判断,在道德上都是粗暴、不足取的。处理和解决一个社会事件要在道德上站得住脚,不仅要看钱,更要看能否促进公共安全和社会幸福,能否在这方面产生价值。
无论今天绿城物业的行为多么令人不快,处于多么强势的一方,我们也不能在司法机关没有认定它应该承担的责任前,就去讨论他应该赔偿遇难者家庭多少钱是合适的。这种看起来爱心满满的举动,实际上很容易模糊问题的焦点,影响社会公众对灾难发生背后的问题做深沉的思考。
在一个社会里,如果公众参与公共事务的渠道不畅或被堵塞,当社会公共灾难出现、每个人又都必须去面对的时候,就极易出现把社会公共问题个人化、抒情化和泛道德化的倾向,这种倾向也会成为他们回避对社会公共事务实质参与的替代方法。
我们应该首先关注现实的实质性问题。日前,杭州市公安消防局参谋长陈骏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社会上对物业的消防管理是否存在问题确实存在疑问,消防部门进行了调查。
一是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落实不到位,存在着一些问题:未严格落实巡查制度,消防车道被绿化覆盖,火灾发生时消控室值班人员有一人无证上岗,水泵房的消火栓泵控制开关未处于自动状态,室内消火栓箱门开启不便等。
二是物业管理单位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火灾发生后,消控室值班人员对消火栓泵控制开关状态不掌握,没能进行有效处理。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火灾确认后,消火栓泵未及时启动。消火栓水泵接合器锈死,消防车无法通过接合器向大楼管网供水,等等问题。
一个成熟的社会,离不开每一个人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关心。该小区物业消防管理存在如此多的问题,业主监督物业公司保护社区公共财产安全的权利得不到实现,这也许是业主对社区公共管理的参与被堵塞的后果。
中国很多小区不能成立业主委员会,不是业主天生不愿意承担自己的公共责任,而是根源来自“前期物业管理制度”的弊端。根据前期物业管理制度,由房屋开发商聘请物业公司来做物业管理,在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物业公司成了小区的事实管理者。在“前期物业管理制度”下,业主解聘物业公司,选择物业公司、监督物业公司保护社区公共财产安全、监督物业公司使用社区公共专项维修基金等权利,成了停留在纸面上和法律条文中的空头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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