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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岁男孩解锁共享单车身亡 父母索赔8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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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个未满12岁的男孩解开了一辆无人管理的ofo共享单车机械锁,在骑行路上与上海弘茂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的大客车相撞,被卷进车底最终导致死亡。7月初,该男孩父母将肇事司机及车辆所属公司以及相关保险公司起诉至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7月19日,该男孩父母追加ofo为被告,要求其共同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共索赔878万元,并要求ofo立即收回所有机械密码锁具并更换为更安全的锁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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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年底以来,共享单车以细胞分裂般的速度占据了城市街道的空白空间。人们在感慨社会发展速度快、新事物对人类影响大之余,也通过实践发现了在阳光之下的共享单车也有阴影。

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交通警察支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上海弘茂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驾驶员王某疏于观察路况,未确认安全通行,负本起事故次要责任;男孩未满12周岁,驾驶自行车在道路上逆向行驶,且疏于观察路况,未确认安全通行,负本起事故主要责任。

但小男孩的父母认为共享单车公司有明显过错。原告律师指出,究其事故原因,受害人不足12周岁,而ofo小黄车对投放于公共开放场所的车辆疏于看管,该自行车车辆之上也无任何警示受害人不得骑行的提示;且该车辆上安装的机械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用户还车时并不需要上锁,只需在App上点击“结束行程”即可;其次,即使还车上锁,也会有不少用户未将密码打乱,一按即开;即使密码被打乱,网络上也流传共享单车听声解锁秘诀。这一切,造成小男孩随便就把小黄车骑走。

也的确,在上述事件发生后的2天内,ofo就曾发布官方声明,表示将研究出一套有效的防范机制,从源头上杜绝12岁以下未成年人使用单车,从而避免悲剧再次发生。

我们姑且不评论这近900万元的索赔,依据是什么,数额是不是有些过高。我们仅仅从责任、今后如何防范,这两个角度简要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但事实上,法律只能解决在街面上的这些骑车少年,如果被警察发现,警察可以上前制止,或是发生事故后以此为定责的依据。但警察看不到的呢?警察前头制止,他们后头又骑上呢?家长如何尽责?少年如果骑车发生事故,撞伤他人呢?如果少年骑的车是借自他人的呢?他人应负什么责任?

就象这共享单车,未成年人可以很轻易绕过机械锁具的限制,轻松打开路边的共享单车----这是谁的责任?

很多网友认为,除了ofo应该在其硬件上做好安全防备措施,未成年人的父母也应该承担起监管自己孩子的责任。

这个当然不错。因为一旦意外发生,终身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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