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兰一名已婚陈姓理化老师(约30岁),两年前在补习班下课后,把当时就读国中二年级的女学生小茹(化名,当年15岁)带进厕所,对其亲吻、摸胸。企图性交时,因女学生母亲在补习班楼下不断打电话而作罢,事后母亲得知后怒告该师。
台北苹果日报报导,虽女学生自认双方是男女朋友,且该师矢口否认犯行,法院仍依据女学生与朋友交换日记与讯息,判狼师六个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陈姓理化老师,在2014年至2015年期间,担任宜兰某国中理化代课老师,并在校外多家补习班兼课,陈师在2015年7月补习班课程结束后,小茹当天担任值日生留下整理垃圾,陈师竟将小茹带至补习班二楼厕所内,对其亲吻、摸胸等。
据报导,陈师性欲高涨打算与小茹发生关系时,在补习班楼下接小茹的妈妈因等不到人,不断打小茹手机,小茹并以再不下楼妈妈会追问为由抗拒,双方因而作罢,但最后母亲还是发现异状,怒告陈师。
陈师庭讯时矢口否认犯行,但法官调查,小茹自认与陈师为男女朋友,还与朋友以短信提及“他亲我嘴巴,我没有拒绝反抗”、“你知道他会叫我帮他口・・・・・・”等语,加上与班上同学交换日记时也透露此事。
报导说,法官认为,陈师明知小茹未满16岁,对性行为知识和自主能力尚未成熟,陈竟为满足自己性欲,对小茹性交未遂,犯后也否认犯行,且未和被害人和解,因此依强制性交未遂罪判处六个月徒刑。
宜兰县政府教育处表示,陈师担任国中代课教师时,竟招揽学生到其补习班补习,还对女学生毛手毛脚,因此已做出解聘决议。且陈师再被法院判决有罪,将依规定通报教育部,永不录用陈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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