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底前,中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含中央金融、文化企业),全部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媒体7月25日报道,日前,中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2017年底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登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含中央金融、文化企业),全部改制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
《方案》强调,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公司制改制过程中,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国有企业改制、国有产权管理等有关规定规范操作,严格履行决策程序。
《方案》进一步指出,
中央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的清理整顿和公司制改制工作,按照国家集中统一监管的要求,另行规定执行。
早前,据中国大陆媒体财新7月19日报道,中国国资委正在着手拟定关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配套文件,该文件将把所有央企按照产业集团(公司)、投资公司、运营公司三类划分,文件将于年内出台。
“三类公司”从数量上看,大致为产业集团(公司)50多家、投资公司20多家、运营公司2-3家,所有央企都将纳入分类,进行改组或者兼并重组,这意味着未来央企规模可能缩减至80多家。

央企改革是中共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图源:V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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