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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美国大米对华开展贸易目前尚不能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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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首轮中美全面经济对话举行期间,中国质检总局与美国农业部代表签署了《关于美国输华大米植物卫生要求议定书》,这是第一步法律步骤。还要完成以下法律步骤:一是美国大米生产加工企业有意对华出口大米的,需经美国政府注册并向中国国家质检总局推荐。二是为防止有害生物传入,美方需对获得资格的企业生产的输华大米进行熏蒸,熏蒸药物、方法等技术条件需经中方专家评估、确认。以上三个步骤缺一不可。目前只完成了第一个步骤,美国大米对华贸易尚不能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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