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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当前我国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已基本形成

7月26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输配电价改革及价格市场化程度测算有关情况。发改委价格司巡视员张满英、价格司副司长彭绍宗出席发布会,政研室副主任、委新闻发言人孟玮主持发布会。

中新社记者:价格市场化程度测算的结果看起来就是一堆数字,请您给我们解读一下,这些枯燥数字的背后,能反映出哪些新情况、新变化?

彭绍宗:测算结果虽然是一些枯燥的数字,但却能够准确、全面、形象地反映出近年来我国价格改革不断深化,取得显著成效。

第一,近三年来价格改革的步伐明显加快。

我们测算的近五年,2013年价格市场化程度比2012年提高0.35个百分点,2014、2015、2016年分别比上年提高0.48、1.29和0.56个百分点,近三年提升幅度明显提高,反映出近三年价格改革的步伐明显加快。

第二,中央政府管理价格比重大幅下降是价格市场化程度提升的主要原因。

2016年,我国政府管理价格的比重为2.99%,其中中央和地方政府管理价格的比重分别为1.45%和1.54%,与2012年分别下降了1.91和0.77个百分点。中央政府管理价格比重的下降对全国价格市场化程度提高的贡献达到了71.3%。

第三,重点领域价格改革的影响较大。

2015年,我们放开了电信业务资费,影响当年价格市场化程度提高约0.56个百分点;放开多数药品、烟叶、民爆器材等专用商品的价格,还有部分竞争性交通运输和邮政服务价格,以及建筑项目服务等专业服务价格,合计影响当年的价格市场化程度提高大约0.36个百分点。到了2016年,我们又放开了化肥、储气库用气价格,积极推动了电力直接交易,合计影响价格市场化的程度提高约0.4个百分点。

总的来看,测算的结果表明,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要求,加快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后,当前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基本形成,政府定价范围已基本集中在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重要的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三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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