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麦迪逊市地方法院的法官威廉•康利日前做出裁决,认定苹果公司侵犯威斯康星大学下属专利部门的专利权,并命令苹果公司向其支付5.07亿美元(约34.1亿人民币)赔偿。
早在2015年,威斯康星州麦迪逊地方法院曾裁定苹果因侵犯威斯康星大学专利部门的专利判定苹果向威斯康星大学赔偿2.343亿美元。

为何赔偿金额由原先的2.343亿美元提升到了5.07亿美元呢?
据悉,苹果与威斯康星大学的专利诉讼案最早源于2014年,当时美国威斯康星大学下属专利机构起诉苹果专利侵权。根据递交的文档显示,苹果A7芯片侵犯了威斯康星大学申请的专利号为5,781,752的专利, 这份专利被称为“并行处理计算机数据推测电路”。该专利由电脑科学家Andreas Moshovos、Scott Breach、Terani Vijaykumar和 Gurindar Sohi在威斯康星大学任职期间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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