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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漏变上床”台寡妇色诱水电工 判赔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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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姓寡妇购买新屋后厕所漏水,詹姓水电工程师前往修缮,吕妇因孤独难耐,色诱詹在家中或到汽车旅馆共发生5次性行为;后来詹担心东窗事发,向妻子认错,交出吕妇用LINE传讯“跟我做爱嘛”、“交屋交到床上去”等对话,新北地院将吕妇依妨害家庭罪判处10月徒刑,今天再判吕妇要赔偿30万元(台币,下同,约9890美元)。

判决指出,42岁吕姓妇人丈夫已过世,她2014年在新北市新庄区购买新屋,和女儿一起住;由于主卧室厕所墙壁漏水,她向建筑公司反映,公司派出詹姓水电工程师(43岁)处理,吕妇对詹越看越对眼,出言挑逗、示意,两人交换LINE帐号。

之后两人在汽车旅馆与吕妇家中共发生4次性行为,因吕妇怀孕,詹想结束两人关系,吕妇便向詹的公司投诉;去年3月,詹主动向妻子承认外遇,写下自白书请求原谅,交出他与吕妇的LINE对话讯息,妻子气得对两人提告,但后来对丈夫撤告。

詹与吕妇的聊天对话,可见她叫詹男“老公”,还说“我比较喜欢你进去”等语;更笑詹“交屋交到床上去”、“我是来买春的呀,我是来嫖男”。

法院审理时,吕妇否认与詹发生性行为,供称两人只是好朋友,纯粹是聊天对话比较咸溼才以“做爱”做为去汽车旅馆唱KTV的暗语;詹坚持有发生,且清楚说出吕妇身体私密处特征、身上有手术疤痕等。

法官发现吕妇曾向詹说已怀孕,传送胎儿超音波、孕妇手册等照片,在得知詹的姊姊没有小孩,还说生了小孩要送给詹姊,认定两人有发生性为;吕妇又供称那是自己女儿的胎儿,矢口否认,表示只是希望詹关心她,法官认定毫无悔意,将她判刑10月、 赔偿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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