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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骑电动车见轿车受惊三米外倒地 轿车赔三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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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两车没有接触的情况下,交通事故成立吗?成立的话,怎么担责?

近日,上海市民张先生就遇到了这种事。7月11日上午,杨浦区四平路,他驾车从中天大厦停车场出来。行车记录仪显示,10时31分14秒,他的轿车即将行驶到非机动车道时,左前侧一辆白色电动车行驶过来,张先生刹车停下。在没有碰撞的情况下,电动车在约三米开外翻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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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截图

车上的女司机和后座的男孩同时摔在地上,但两人都迅速站了起来。后经询问,电动车上二人是祖孙关系:60岁左右的奶奶骑电动车载着10来岁的孙子。

张先生在微博中写道,“对方开价500,我还价200,未果,进事故组”。随后他在评论中更新,“事故组责任认定为:助动车主责,我是无过错次责,可由交强险赔付,在事故组熬了3个多小时,烦了、累了,直接给了300结案”。

对此,网友众说纷纭。

网友“美辉之家”表示,说碰瓷也不对,虽然没撞上,但也是因为她看到你突然出现并且正在加速,急刹车导致摔车的。网友“菩提树下拜佛女”说:我感觉车子驶入路口有加速动作,没有停车观察或者慢行避让,车子肯定有责任啊,如果看到车速快,电车估计也不至于紧急刹车,也肯定不会摔倒喽,虽非主责,也有次责,300也不过分,交警处理没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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