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海南省善心汇公益基金会在海南日报发布公告,称海南省善心汇公益基金会是由海南省民政厅批准成立的非盈利社会组织,属于独立法定代表人机构,没有任何合作单位和股东。
公告称,近期报导(应为“道”,原文如此)的 “善心汇公司”所做的事情和该基金会没有任何关系。鉴于“善心汇公司”的不良影响,该基金会将变更名称。

以下为海南省善心汇公益基金会公告全文:
本基金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460000MJP126150F)于2017年3月15日由海南省民政厅批准成立的非盈利社会组织,是独立法定代表人机构,没有任何合作单位和股东。
近期报导的“善心汇公司”所做的事情和本基金会没有任何关系。
本基金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做本基金会《章程》业务范围之内的公益事业。
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本基金会授权不得以本基金会的名义做任何事,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鉴于“善心汇公司”的不良影响,本基金会将变更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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