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女大学生上周六(7月29日)独自来港后失联,其在港朋友为她的父母在港寻人,最后发现女生来港当天,因在屯门三间店铺偷窃,当场被捕,并于周一(7月31日)下午带到屯门法庭应讯,她即承认三项盗窃罪,判囚14日,才会突然"失踪"。控方案情指,女生在短短36分钟内,先后在两间万宁及一间卓悦分店偷走逾2,400元物品,当中包括保济丸、洁面用品及化妆品等。


被告罗琬璐,20岁,早前承认三项盗窃罪,即于上周六(29日)在屯门市广场的万宁和卓悦分店,偷走卸妆水、DHC护唇膏、精华液、Laneign面膜、资生堂防晒用品等化妆品和保济丸,价值约2426元。
案情指,上周六万宁屯门分店的保安员发现罗在货架上拿走5件货品,形迹可疑,立即翻查闭路电视确认罗没有付款,在店外将她截停。警察到场后,经搜身在罗的背包发现其他10多件化妆品,罗承认从屯门另一间万宁和卓悦偷走有关货品。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