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保监会福建监管局2017年5月5日发布的《中国保监会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闽保监罚[2017]22号)》显示,泰康人寿福建电销中心在2015年的电销业务中73件保单存在“欺骗投保人”、“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等违法行为,其保单问题率高达36%。
为此,中国保监会福建监管局对泰康人寿福建电销中心做出罚款33万元的处罚决定。
《中国产经新闻》记者独家了解到,泰康人寿福建电销中心此次被中国保监会福建监管局查出的问题保单中,有68件保单存在欺骗投保人的违法行为,涉案已收保费共计675570.41元,有5件保单隐瞒犹豫期起算时间、期间及投保人犹豫期内享有的权利,涉案已收保费共计50487.57元。
中国保监会福建监管局在《处罚决定书》中确认,“上述违法事实,有事实确认书、电话销售录音、调查笔录等证据在案证明,足以认定。”
中国保监会福建监管局在上述《处罚决定书》中指出,泰康人寿福建电销中心上述第一项行为违反了《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中国保监会福建监管局决定对其处以21万元罚款;上述第二项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中国保监会福建监管局决定对其处以12万元罚款,并责令改正。两项累计罚款共计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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