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罗那个璐,来自贵州黔西南,独生女,生得清秀,长得楚楚动人。并且,即将在深大攻读研究生。这样一位美女大学生于2017年7月29日到香港后失联,让许多人操碎了心。她的父母也立即从贵州赶到深圳,正准备去香港找爱女呢,却传来让众人无法接受的消息。
原来,美丽的罗同学就在7月29日下午3时许,因盗窃在香港被捕了。她是在两间万宁及一间卓悦偷走约价值2400港元的化妆品及药品,被万宁职员揭发及报警后,随即于7月31日下午在屯门法院提堂,被判罪成,刑拘10天。
香港就是以购物天堂闻名,人多,而那些商店多数是小铺位,开放式的,看样子很宽松,其实不然,人家是外松内紧,店员与暗哨眼睛都是贼溜溜地盯紧形迹可疑的顾客。但人家又不敢随便抓人,很有可能是罗同学第一次偷窃就给盯上了。小偷的惯性,偷了一次就手还痒痒的,再来第二次。同时,香港警察总是在大街各处巡察。一有事,基本很快就赶到现场。
幸好仅10天刑拘,判得不太重。罗同学孤身一人犯事在香港,若罪重,最要紧的是得到公平的对待,好律师非常重要。如果律师调研案情,发现店家与警方自身有违反之处或程序有问题,那可以让嫌疑人减轻处罚甚至免罪。依据香港法律,大约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6个月以内或单处罚金。若单处罚金,则要认罪态度比较好。香港实施的是判例法,法官在一定的范围内拥有幅度不小的自由裁量权。2400港元又是初犯,正在可以轻判范围之内。但貌似罗同学此后3年内在去香港,就不太好办了。
罗同学是不是家境困难,不得而知。以前有无偷盗经历,不得而知。根据记者的报道,她每学期都会在放假前,都会去香港买一些化妆品回来送给妈妈和老家的发小。她性格活泼开朗,英文说的不错。那天,她跟舍友在宿舍吃饭,临时提出想到香港购置化妆品,便说走就走,一个人就跑去香港了。从这些信息来看,至少不是家境有多困难的贫困大学生。她也是一个独立性比较强,不怕事的姑娘。
或许,她曾经多次去过香港,那儿宽松的环境给她一种错觉吧。谁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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