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人气“网红”号召的购买力十分惊人,但网红也要当心被查税了。国税局日前查获某网红代销饭店住宿券并赚取佣金,一年营业额超过5000万元(台币,下同,约165万美元)却没缴税,依法要求他补办税籍登记,连补带罚近500万元。
国税局表示,和网络卖家相同,部落客与业者合作透过脸书、LINE等社群卖住宿券、餐券等货物或劳务,每月销售货物超过8万元、销售劳务超过4万元,要申请税籍登记并课征营业税。
国税局官员解释,个人透过网络销售货物或劳务,如以营利为目的采进、销货方式经营,或是透过代销或代购赚取佣金或手续费等,均属销售货物或劳务范畴。因此,这名网红与连锁饭店签代销合约,约定由网红透过脸书粉丝团代销住宿券并收款,结算后饭店业者再给付佣金给网红,就属营业税课税范畴。
因为网红未依规定申请税籍登记,也没缴税,国税局通知他限期补办税籍登记外,并要求他补征近240万元的营业税,且依销售额课处5%的罚锾,连补带罚近500万元。未来佣金收入的部分,可能还有所得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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