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昨发布《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今年6月底,中国网民规模达7.51亿人,较去年底增长2.7%,购买互联网理财产品的网民达1.26亿人,半年增长27.5%,使用率由13.5%升至16.8%。同日,人民银行在另一份报告中表示,互联网金融下一步需要建立法规、完善监管机制,并建议将规模较大的互联网金融业务纳入宏观审慎管理框架(MPA),对其进行宏观审慎评估。

今年上半年,中国手机网民数目达7.24亿人,较去年底增长4.06%,且手机上网比例持续提升,使用网上支付的用户为5.11亿人,其中移动支付今年上半年增长了7%至5.02亿人,网民手机网上支付使用比例由67.5%提升至69.4%。内地传媒报道,腾讯控股(0700)旗下微信支付用户去年达4亿人,蚂蚁金服旗下支付宝去年实名用户亦超过4亿人。
微信支付宝用户各逾4亿
不过,央行在《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指出,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容易导致风险扩散。部分互联网企业证照不全,但擅自开展业务,引起经营和社会风险;部分互联网企业经营P2P网贷、股权众筹业务时,缺乏金融经验,未有风险管控能力,一旦出现问题,易引发区域或系统金融风险;部分产品对金融系统有重要影响,需防范周期波动和跨市场风险传播。
人行指经去年整治后,目前风险总体可控,建议下一步需要建立法规、加强监管协调,建立准入、退出和运行规范,探讨将规模较大,具有系统重要特征的互联网金融业务纳入MPA,即是央行对金融机构的资本和槓桿、资产负债、流动性、定价行为、资产量、跨境业务风险、信贷政策执行七方面进行的评估,范围包括表外理财等广义信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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