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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李在镕案终审:特检组请求法院判其12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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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下午2时,韩国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和几名前三星集团高管行贿案终审,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举行。

据报道,上述几人因向前总统朴槿惠和崔顺实提供或试图提供433亿韩元贿赂而被告至法院,法院审理历时160天。

特检组在终审中,请求法院对李在镕判处有期徒刑12年,对其他几名三星前高管分别判处7年有期徒刑和10年有期徒刑。

据悉,此前,在终审判决前的本月3日和4日,特检组和李在镕方面展开了激烈辩论。

特检组对李在镕案件表示,通过典型的政经勾结造成腐败罪,严重损害了国民主权的原则和经济民主化这一宪法价值。

报道指出,法院或将在李在镕拘留期限到期的本月27日前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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