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洋洁在德国被残忍的虐待和杀害终于是最终宣判了,但是李洋洁死前受到了那么残忍的虐待和殴打,还有残忍的性虐待强奸,最终迫害她的人,那个男的也只是受到了终生监禁不得提前释放的结果,那个可恶的罪犯还是活着的。
西方的这个人权,是不是讲究的有点过头了呢,一个用如此残忍手段杀死一个弱女子的男人,竟然不用偿命,至于他在监狱里会不会受到殴打,这个我不了解德国的监狱是什么样子的,也不清楚,如果只是限制了他的人身自由,那也太轻的惩罚了吧。
等于是在德国杀人都不用偿命,而且不管用什么样残忍的手段去害人,都不用死,也不用被虐待,这样也太舒服了,就算是在监狱里又怎么样呢。
这大概也是德国会有这么迫害陌生人的事情的根源,在中国也有杀人案,但是很少会这么残忍的去杀害一个陌生人,也有,比如那个白银杀人魔,但是比例不大,在德国就很多了,因为不用偿命,所以杀人的人都不用担心什么,大不了就是终生监禁而已。
不明白这些国家为什么没有死刑,干嘛还要浪费粮食去养这些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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