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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被控教唆杀人 马办驳斥:无证据 胡乱指控

2007年蔡正元南港服务处遭枪击案枪手翁炳尧10日上午向“台北地检署”告发,当年受到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马英九等人指使,马英九等人涉嫌教唆杀人。对此,马英九办公室发言人徐巧芯10日中午驳斥其毫无证据、胡乱指控。

据报道,徐巧芯表示,这起枪击案发生在2007年7月28日,马英九第一次担任党主席是2005年8月19日至2007年2月13日,第二次担任则已经是2009年的事了。由此可见,翁炳尧的说法单单只是从时间点上来看,就完完全全说不通,马英九完全没有任何理由参与此桩枪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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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办公室发言人徐巧芯。(图片来源:香港中评社)

徐巧芯指出,仔细阅读控告马英九涉及教唆杀人的理由,竟然只有一条“顾虑及马英九时任台湾地区领导人大位才闭口不做声”。在翁炳尧所述“犯罪事实”当中,完全没有直接指出他参与枪击是来自于马英九的教唆,也并未提出任何证据,却把马英九也列入教唆杀人的告发对象,实在是荒唐至极。

徐巧芯强调,或许很多人各自有不同的目的,用各种手段针对马英九,但真相只有一个,马从未涉入翁炳尧所指控的教唆杀人案。

据海外网早前报道,2007年7月28日,时任国民党“立委”蔡正元位在南港的服务处遭枪击恐吓,犯嫌翁炳尧到案后,被法院依预备杀人罪判刑确定,现已服刑期满出狱;因事发期间恰逢“中影案”买卖期间,翁炳尧律师周武荣10日陪同翁炳尧赴“台北地检署”自首并告发,指控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马英九、“中影”买家郭台强、郭妻罗玉珍及庄婉均等人,涉嫌在“中影”交易过程中,指使翁炳尧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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