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敛财500多万 辽宁贿选案高官不服上诉

辽宁反腐风暴中落马的辽宁铁岭原副书记、原市长林强的贪腐案情,近期又被进一步披露。

早在一审期间,他被认定犯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而且受贿500多万元人民币(1元人民币约合0.15美元),决定数罪并罚一审获刑14年,并处罚金210万元人民币)。

官方披露,林强当庭表示不服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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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强在学校当过老师和校长(图源:VCG)

公开资料显示,1969年出生的林强“学而优则仁”,先后任团沈阳市委书记,辽中县县长,城建局局长,沈阳市和平区区长,和平区区委书记等职。

2013年2月赴铁岭任职,并于2013年7月起任铁岭市长。

2014年9月,在林强任职铁岭1年后,就因为违纪被审查。

2016年11月22日,辽宁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在抚顺市第一看守所对林强进行了公开宣判。最终,他被认定犯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决定数罪并罚一审获刑14年,并处罚金210万。官方披露称,林强当庭表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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