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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是对中国大陆进行“金融诈骗”的基地

近十年来,中国出现了巨大的“金融诈骗”事件,涉及民众数千万,涉及金额数万亿(不包括2015年中国证监会放开融资融券引发的股灾损失)。很多诈骗事件以香港为基地,犯罪团伙充分利用“一国两制”疯狂从大陆劫掠,并且逃避了惩罚。

这里略揭露几点,告知国人警惕金融诈骗,对于中国高层,要看其良知,是否愿意处理。

2007年起,天津市宣传要进行“津港合作”、“港股直通车”,紧接着要“金融创新”、“先行先试”,官方支持,出现了大量的“交易所”、“私募”,现在越来越清楚,其中存在大量的欺诈行为。

天津市的主要领导戴相龙、张高丽、黄兴国等都有亲属在香港,媒体报道均涉及在天津“金融创新”时获利!

香港金融犯罪团伙也充分利用这些机会,成为天津市“贵金属交易所”、“渤海大宗产品交易所”等会员,大肆进行诈骗。

这些交易所都是天津市人民政府下令成立,都有党委书记挂帅,因此都是官方机构,受政府保护!但是交易所的“会员”来自各种企业,很多是有香港背景的,在天津继而走向北京,走向全中国,利用香港成熟的“伦敦金”等诈骗手法疯狂诈骗!

由于某种需要,大陆媒体不敢报道香港人士在大量的金融诈骗行为,只是说“境外”人士在大陆不法。涉及香港人士的犯罪行为,只能由省级公安局才能处理。保护了香港人员的诈骗恐吓行为。

也有大陆犯罪团伙,到香港的“贸易场”,花钱买到“行员”身份,利用网络在大陆进行金融诈骗。

前天津市市委书记张高丽、黄兴国等不予余力的力挺“天津渤商所”,中共纪委应该认真查查其中原因,多认真听听受害者的控诉。它们诈骗手法并不高明,中国的公检法不能装聋作哑。

明确的讲:天津这些“交易所”基本上都是在洗劫投资者,很少部分也许是合法交易,那是在伪装掩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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