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河南省8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严格禁止不具备规定条件的人员申领行政执法证件,杜绝工勤人员、劳动合同工、临时工执法。

一名城管出示行政执法证。东方IC 资料
长期以来,合同工、临时工执法现象饱受社会诟病。一些基层行政执法单位让没有执法资质的合同工、临时工走上执法一线,由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管理不严等,容易出现执法不规范、乱处罚乱收费、执法不公、粗暴野蛮执法甚至徇私枉法等问题。
在一些恶性公共事件中,合同工、临时工还频频成为“替罪羊”。
针对这一现象及其背后的问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部署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时指出,“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再次强调这一要求,并明确规定2016年年底前,各地区各部门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严格清理。此次《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出台,是对全面依法治国的贯彻落实,也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题中之义。
合同工、临时工执法现象及相关问题,严重影响了执法机关的公信力,败坏了党和政府形象,损害了《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将不具备执法条件的合同工、临时工排除于执法岗位之外,既是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的要求,也是对法律的尊重。必须运用法治思维,破解“临时工执法”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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