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已经不是传销骗人的问题,而是发现受骗都无法摆脱的恐怖行径,传销已经不再是单纯经济犯罪,而是聚合了诈骗、绑架、乃至故意伤害和杀人的恶性有组织犯罪。

近期已经连续曝出年轻的大学生死于传销组织之手,天津一日之内就发现两具尸体。而近日湖南女大学生林华蓉失踪之后,也被证实死于同样原因,系在传销组织成员控制其人身自由并不断纠缠期间,情绪激动而溺水身亡,跟天津那名患病而被弃之荒野的大学生一样,几乎直接死于丧心病狂的传销人员之手。
目前,传销组织已经趋向于毫无底线地拐骗、非法拘禁、乃至视生命如草芥的疯狂地步,然而对其总头目的追究力度仍受限于经济犯罪的区区几年刑期,其手下弄出人命的只能以其他刑事罪名追究,追究范围也只限于直接犯事的小头目。
这无疑将使得法律的震慑力大大降低,组织行径与杀人越货的黑社会无异,却得不到黑社会首领的对应惩罚,而其顶端组织者的非法收益极为可观,随便以百万计、千万计,区区几年刑期何惧?
是时候以其组织行为的恶性重新定义了,既然非法收益是金字塔形汇集的,其罪行也应层层汇集到头领身上,但凡有一名手下涉嫌杀人,绝不能令总头目独活,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打击恶性犯罪。
传销为何屡打不绝?——可能并非仅仅打击力度不够,而是力度不对称。
要说传销难管,因为其成员多层级的结构,虽然总体上传销违法,但下层多为被骗上当的受害人,都够不上犯罪,而其上层又隐藏极深,极其狡猾,动口不动手,有风吹草都就溜。而动手绑架、杀人的往往只是被洗脑洗彻底的下层傻瓜,反成为刑事指控的替罪羊。
用经济犯罪的模式和力度,当然难打。需要的是快刀斩乱麻、擒贼先擒王,黑社会打手杀人,老大必然也是死罪,传销也要这样判才行,其二者的组织结构和社会危害已经非常相似。
作为一种形态多变的违法犯罪行为,其组织风格各异,强迫程度不同,都说有南派北派之分,南派主要靠骗,北派主要靠圈,而近年来南北之间互相取长补短,执行力更得到明显提升。它们可以贯通黑白两道,从合法招聘网站等渠道入手,瞄准了涉世不深、有强烈谋生欲望的大学生群体,洗脑不成就用强力,多管齐下,不成功不让你离开火坑——在这现代信息社会,其人身控制力达到令人惊讶之巅峰,比当年卖到深山老林的妇女都难于逃脱。
然而,猖狂只是因为纵容,事实上没有打不尽的非法组织,区别只在是否重视。当年的某某功不就被打得一干二净,高压态势迄今不减,露头就削,哪怕最底层的参与者也被长期监视……硬是把一个土产邪教逼成了境外势力。
当年的导火索,也不过烧死几个人,而今传销所吞噬的年轻生命,早已血债累累,还在等什么?我们无所不在的执法力量还不赶紧保护人民?我们战无不胜的组织武器更待何时?朝阳群众何在?西城大妈何在?光盯着明星吸毒有什么用,还不出来保护百姓自己的小孩?
执法力量的不温不火令人疑虑,尤其天津静海传销猖獗十余年,远近闻名,当地警方置若罔闻,而如今造成恶劣影响之后,一个早晨就掀翻几百个窝点,可见其地皮之熟稔,却仅仅逮住几十个传销分子……这都什么节奏?是狡兔三窟、传销五窟?还是有内线为其望风把门?
对这种畸形的经济活动,甚至可以说是披着经济外衣的绑架勒索,绝不能再态度暧昧,哪怕年轻人都失业,也不能往火坑里推,哪怕地方百业凋敝,也不能靠传销振兴,一定要认清它的本质就是吞噬生命,只要纵容它就会丧心病狂。
打不尽传销,是个伪命题。天津静海一夜之间就打成了空巢,只要保持高压态势,想复兴当年鼎盛也难。而当传销害人的悲剧在全国范围内持续曝光,国家也出手了,近日工商总局、教育部、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四部门引发通知,宣布展开为期三个月的传销专项整治行动。
还是建议,要摆脱经济犯罪的办案窠臼,公安部门要挂帅,而不是工商部门。要挖出首恶、狠打首恶,并且要累罪并罚,小头目杀人,大头目不能独活,每一条人命都要记在高层组织者账上,打到其核心运作者恐惧绝望,从此世间再无传销,而如果不打根本只打末梢,随时还能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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