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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之锋衝撞公民广场案 改判6个月

香港泛民主派政治新星黄之锋、罗冠聪和周永康于2014年9月衝撞香港政府政治总部公民广场案件,香港高等法院今天下午宣判,黄之锋等3人判处6到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即时入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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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泛民主派政治新星罗冠聪(左起)、黄之锋、周永 康今天因衝撞政治总部公民广场的案件,赴高等法院聆 讯。 中央社记者张谦摄 10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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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26日,黄之锋等人衝进政府总部广场,他们占据广场两天后,「占中」运动爆发。(中央社档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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